浙江舟山,女子耐不住寂寞,隐瞒“军嫂”身份,与另一名男子发展为情侣关系,并2次怀孕。男子知道女子是“军嫂”后提出分手,结果女子不愿意了,多次扬言要自杀。男子实在忍无可忍选择分手,结果女子真的自杀。经抢救后,女子将这件事告诉了丈夫,丈夫随即报警。可男子却认为,自己是强迫的,不构成”破坏军婚罪“,法院判了!
(案例来源: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据悉,女子寇某于2007年与现役军人陈某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寇某认识了万某够,两人迅速发展为情侣关系。
寇某与万某交往一年后,寇某怀孕,结果在医院的时候,万某知道了寇某的”军嫂“身份,遂提出了分手。
可是寇某说什么也不同意,扬言要是分手,她就自杀!
但是寇某真的做出什么傻事,万某只能继续与寇某交往。
岂料在后续的交往中,万某与寇某经常因为琐事发生口角,万某实在是受不了寇某的脾气,再次提出了分手。
结果,寇某伤心不已,在家中打开煤气准备自杀。经抢救后寇某把这件事告诉了陈某,陈某随即报警。
随后,万某就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破坏军婚罪“立案调查, 并移交至检方提起公诉。
可万某却辩称,并不是破坏军婚,并提出以下理由:
第一,在认识寇某之前,万某并不知道寇某已经结婚,且是军嫂的身份。
第二,知道寇某是军嫂后,万某当即决定与寇某断绝关系。但是寇某多次实施自杀行为,威胁万某继续与其保持关系。
综上,万某在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继续与寇某保持关系,是被胁迫的。
法院怎么判?
本案的关键在于,万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破坏军婚罪?
法院审理时查明,寇某隐瞒军嫂的事实,与万某确定情侣关系。后万某知道事实后,继续与寇某维持了3年的情侣关系。
该事实已经得到了寇某、万某的确认。
《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具体到本案,万某在明知寇某是军嫂后,依旧与之同居,即便是受到了寇某的威胁,但是并没有采取正确的方法解除关系,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破坏军婚“的构成条件,应依法认定破坏军婚罪。
考虑到万某在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有悔罪表现,可以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 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 犯罪情节较轻;(二) 有悔罪表现;(三)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综上法院判决,被告人万某犯破坏军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对此你怎么认为?
博大沉雄
不理解为什么判男的坐牢?这不公平,军嫂不可侵犯是有前提的,她自己耐不住寂寞发骚怪不得别人[墨镜][墨镜]
熟悉的陌生人 回复 04-01 16:55
看全文没有,后面知道了还在一起三年!
社会大姐大 回复 04-01 22:29
破坏军婚,为的是保障军人
人生如梦
这女的牛逼,以死相逼,坑了这男的几年免费饭吃[哭笑不得]
“半人半心,半疯癫♥ 回复 03-31 08:38
哪来的免费饭,缓刑
网友12345 回复 04-01 18:34
缓刑,不关的,只需要定期报备
皮卡婧Aini
这东西配当军嫂,原来是荡妇
有球必应
應該判這女的
用户16xxx28 回复 03-31 08:32
为了维护军人的家庭,所以不判军人配偶的。
用户12xxx89
判这女的破坏军婚罪才对
独行
此案“军嫂”无罪??
漂泊的猫
法院考虑的不是绝对公平,而是参与各方的社会性平衡,而且要各方服判,如果判男方无罪,那军婚的权威性将会动摇,以后类似事件还会出现,如果判这男的实刑,那他有不知情且无主观故意的事实,所以,判个短期缓刑,各方情绪都得到了照顾。
用户70xxx49 回复 03-31 08:17
照顾个屁,未结过婚的被已婚的瞒骗、被以死胁迫的受害者,还被判有罪,影响上下三代政审不能从政从军,是非不分,这叫黑暗!这叫使人不得不质疑所谓军嫂的神圣性!越是讲神圣性越是必须以公正公义为前提,是非分明,任何强迫性的事情不可能是神圣性。这案叫“大石压死蟹”,让人不服。明明应该判这个女人有罪!这个女人以死出轨才是玷污军嫂神圣性!法院要考虑的应该是法律的神圣性,公平公正,有就是有,没就是没,是非分明,不是和稀泥!
阳光灿烂 回复 用户70xxx49 04-01 15:54
这男的也是倒霉啊!三代人都受牵连!!!
用户10xxx47
这女的自杀后怎么给丈夫解释的,还有脸给丈夫说。
大浪淘沙2024
交往了一年才知道女方身份?扯淡呢?该罚
一言不合就耍流氓。 回复 04-01 02:54
又不结婚。管这个干啥啊。
网友12345 回复 04-01 18:36
有朋友,女朋友孩子都生了上户口了,才交代自己还没离婚。
静心守护
军嫂主动出轨就不是破坏军婚么?她的行为更为恶劣!
用户10xxx32
这当兵的兄弟冤,所以人不可貌相,心不安分的永远迟早会做错误的事情,这女的应该是主犯。
凡人
军嫂主动找人家,不算助人为乐也就算了,还判刑……
老婆太多不方便透露姓名 回复 03-31 12:24
对 又没有威逼军嫂 她自己愿意当别人的情人 如果是男的威逼军嫂当情人 才叫破坏军婚
用户66xxx80
太冤啦!
日积月磊
她给军人戴绿帽子反而没事?军人的尊严如何保证?
爱喝茶的老王
前边不知道,后边知道了,这时候停止还不是犯罪。虽然他被胁迫的,但是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比方说主动向警方说明,而是又在一起,这就是破坏军婚了
用户10xxx65
这女人还能要吗?这位军爷
说我就来
缓期一年,还算不错。
蓝天 回复 03-31 13:48
人家被逼的,只好缓刑。
~雨 *寂 ” 回复 03-31 14:07
缓刑是后面可以不执行的,所有一点也不知道怎么说
圆滚滚与胖嘟嘟
这种军嫂真丢脸,丢己丢人丢军属
用户12xxx63
不知者不罪。
用户10xxx92
判半缓一又不用坐了
用户17xxx45
破坏军婚只能防外人,军嫂出轨防不住啊,对外就说自己隐瞒了身份。
用户10xxx05
天天伪造这种恶心故事
渲染
这货想偷吃确动了真情😍
惊天
这不叫破坏军婚是什么?不能以女的以死相逼就做无罪开脱。
黄山雾松
涉及两性,男人始终得迁居北方[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
涅槃
所以称职的军嫂才值得尊敬,这样的只配进猪笼!
家花野花都要
因爱成恨告个强奸7年起步啊
huangyanbo0830
法律要改改了,军人要保护,军嫂不能这样保护,好多案例都是军嫂搞出来的。军嫂发骚撩人应该从重处罚!这才是真正的保护军人
漂游张
罪有应得,胁迫的只是自欺欺人
六月飞雪
这个真的是有点拉偏架了[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
海波看现实
这女的也应该判刑
大魔头
谁的老婆不是老婆,一点都不公平
用户14xxx00
女的不用判吗?明知是军嫂还故意为之,罪加一等
酒肉穿心
男的缓刑,女的五马分尸
开局一只碗
知道以后,第一时间报警。
用户10xxx94
这个判罚有待商榷,不明之处太多。
唐宋元明清
出轨这么爽么
用户10xxx78
这女的直接判刑
黄花城
屁💨💨💨💨
给我的人生来次NG
我就想知道那个军人离婚没
a家电电脑维修
知道了应该马上报警说明情况,应该不会坐牢。
文联综合商店李文广
作者编的吧?涉及军政不妥当。
剑剑满天花满楼
这就是军人神圣不可侵犯
用户10xxx95
刑法中的拉“偏驾”。
good勒
不是有一条不能违背妇女意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