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一男子肚子不适去商场的卫生间上厕所,谁知保洁在隔壁打扫时,不慎将残留排泄物溅到了男子身上。之后男子找商场讨说法,要求照价赔偿外衣外裤,以及赔偿后续的皮肤医疗费用。可是商场的一位女管理表示:“如果是我的话,绝不会怪保洁,我会立即离开。”男子听了十分气愤,当场报了警,但民警认为这是民事纠纷,所以未做处理。后男子对商场进行了投诉,女管理仅同意赔偿500元了事。男子嫌少就将此事曝光,而女管理要求男子删除视频,否则追究男子的法律责任。但男子坚决不从,目前已准备起诉。 (来源:法治进行时) 3月22日晚,唐先生在某广场逛街时,突然感到肚子里一阵翻江倒海,他连忙进入商场内的厕所。 可是就在唐先生在厕所隔间里“释放压力”时,保洁阿姨拿着清洁工具走到了唐先生旁边的隔间,然后就是一盆水下去,打算冲掉残留的排泄物。 可能是由于冲击力太大,这残留的排泄物随着水流,溅到了唐先生的衣服上,就连皮肤上也沾了不少。 唐先生顿时感到十分恶心,他迅速擦完提起裤子准备找保洁员理论,但保洁员已经离开了。 唐先生越想越气,于是找到商场的服务中心进行投诉。不一会儿,3名商场管理人员来到现场。 唐先生将自己的诉求说了出来: 第一,我这衣服是新买不久的,所以你们得照价赔偿,我把订单发给你们,这脏衣服你们拿走; 第二,我这皮肤沾了排泄物,要是后面感染了,医疗费用得你们负责。 其实唐先生的要求看起来还是比较合理的,只是这二手的衣服要照价赔偿,确实有些难度。 但是商场的一位女管理却表示:医疗费可以承担,只是衣服只能负责清洗。 唐先生不满,认为衣服上已经沾了排泄物,自己不会再穿了。 双方协商半天也没个结果,唐先生只得报警求助。 然而警察还没到,这位女管理一脸正义地表示:“要是我遇到这事儿,我不会责怪保洁,我会立马走人。” 还没等唐先生开口,这位女管理继续念叨说:“保洁员多不容易,干的都是累活脏活,工资还低。” 这意思十分明显,就是要让唐先生自认倒霉。可唐先生却表示:“我从头到尾都没怪过保洁,就想要和合理的解决方案。” 这时,警察来了,但在了解情况后,发现这是民事纠纷,而且调解也没有效果,所以只能提醒双方去法院解决。 次日,唐先生向商场总部进行了投诉,总部这边给出的方案是赔偿500元了事。 唐先生不同意,于是在3月28日将自己的遭遇发到网上。然而视频被曝光后,商场竟然联系了民警,并要求唐先生删除视频。 唐先生坚决表示:“如果不给赔偿,视频绝不会下架!” 目前,唐先生表示沾到排泄物的皮肤处已经开始瘙痒,所以打算起诉商场。 那从法律角度该如何看待此事? 首先,女管理说了那么多,无非就是让唐先生不要追究。 换言之,就是商场不打算赔偿。 期间,女管理还拿自己说事,甚至打起了感情牌。但是被溅到排泄物的毕竟不是女管理,女管理有这个胸襟不去追究保洁责任,但也不能要求唐先生不追究。 既然保洁员犯了错,那唐先生有追究保洁员责任的权利,法律上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 因此,女管理有点道德绑架的意思。 其次,保洁员在清理残留排泄物时,并没有尽到注意义务,没有考虑到隔壁隔间是否有人,导致将残留排泄物溅到唐先生身上,这的确存在过错。 因此,保洁员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 不过,《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由此可见,保洁员的责任应当由商场来承担。 第三,唐先生要求将衣服照价赔偿,这不太合理。 唐先生的衣服即便是刚买不久的,但那也是二手衣服了,价值肯定比不上新衣服。 按照公平原则,商场可以给予唐先生折价补偿。 至于唐先生的皮肤被溅到排泄物而产生的医疗费,那就需要唐先生先去医院做诊断,确定了皮肤瘙痒是排泄物导致,否则就不能要求商场赔偿。 最后,唐先生虽然未在商场消费,但他也是顾客,商场就有义务保障唐先生的安全。 唐先生在未能得到合理的补偿时,发视频到网上控诉商场,这是他在行使合理的手段进行维权。 不过,如果商场认为其中有弄虚作假的成分,那就找出证据,否则不能要求唐先生去删除视频。 最后,商场提出的500元赔偿的确少了点,我们认为还应当支付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毕竟遇到如此恶心的事,谁的精神都会崩溃。 对此,您怎么看? 关注@法律公开课
江苏扬州,一男子肚子不适去商场的卫生间上厕所,谁知保洁在隔壁打扫时,不慎将残留排
雷雷说趣
2025-03-31 10: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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