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监局: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等,从重处置
3月31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2024年第四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通告显示,本次抽查产品为羽绒制品、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电热毯、木制家具、烟花爆竹、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老视成镜、预应力混凝土枕、铝合金建筑型材、泵、机动脱粒机、滴灌带、车用尿素水溶液、电动汽车充电桩、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机动车辆制动液、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成套电力开关和控制设备、醇基燃料等19种产品。共抽查检验了402家企业生产、销售的528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31批次,包括羽绒制品3批次、儿童及婴幼儿服装3批次、木制家具2批次、烟花爆竹7批次、老视成镜1批次、铝合金建筑型材1批次、滴灌带11批次、机动车辆制动液2批次、汽车用制动器衬片1批次。
通告称,本次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5家,其产品未检出不合格。通告表示,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涉嫌假冒的、无证生产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