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走进奔驰4S店,自称自己是公司高管,要给公司定5台高档商务车,每台9

陆平说事 2025-04-02 17:27:15

北京,一男子走进奔驰4S店,自称自己是公司高管,要给公司定5台高档商务车,每台90万,总价高达450万,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大客户,女销售心花怒放,不仅为其定五星级高档酒店,还随叫随到,甚至倒贴了6000多元。随后,男子给女销售发来一张转账截图,女销售以为这单妥妥的成交了,谁知等到次日,钱还未到账。女销售急了,赶紧联系对方,结果却让她惊掉下巴。

2023年6月,男子郑某大摇大摆的走进一家奔驰4S店,孙女士赶紧迎上去,询问对方需求。

孙女士是该店一名销售人员,因为各方面原因,业绩很不景气,见郑某穿着打扮讲究,谈吐也不凡,看着就像大老板,所以,她不能放过任何一个机会。

郑某表示,他是某上市公司高管,因为业务需要,公司打算采购几辆高端商务车,他在网上大致做了了解,看好了就准备直接定车。

一听这话,孙女士心里可乐开了花,这可是难得一见的大客户,一定要照顾好。

毕竟这一单成交了,当月甚至整个季度的业绩就不愁了,提成也是相当客观。

孙女士卖力的讲解车型车况,从车子配置到细节定制,讲得非常仔细,从郑某的反应来看,确实是提前做过功课的。

讲解完后,郑某挑中了一款车型,试驾过后,表示非常满意,并当场表示,要定5台。

孙女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每台车就90万,五台车总价高达450万,这好事,就这么砸到了她头上。

郑某向孙女士提出,让她马上帮自己开发票并办理相关手续,他好尽快安排公司财务打款。

一般来说,按照公司正常流程,客户要先交定金,才能开票办手续,但孙女士怕这个大客户出现闪失,当即破例,给他先开了发票。

随后,郑某表示,他还没有找到住的酒店,问孙女士附近有没有高档的酒店,给他推荐一下。

因为到这一步,本次交易才成功了一半,孙女士不敢掉以轻心,必须维护好客户。

为表诚意,她主动提出帮郑某张罗酒店的任务,马上在一家五星级酒店订了间大套房,还全程陪同办理入住手续。

后面的两天,孙女士不仅为他提供住宿,还当起了私人助理,带他吃喝,随叫随到。

孙女士的付出也收到了回报,第二天晚上,郑某给她发来一张转账的截图,说公司已经打了款,很快就会到账。

她一看钱数没错,提着的心终于放下了,她满心欢喜的以为,大额提成已经稳稳的收入囊中。

但是,一直等到第二天,孙女士发现450万迟迟没有到账,她立刻联系郑某,谁知,郑某电话关系,消息也不回,失联了。

她赶紧追到酒店,谁知前台表示,郑某当晚已经退房走了,孙女士见状,赶紧报警。

按理来说,郑某不见了,大不了这单买卖不做了,提成不拿就行了。

但是,前期孙女士为了促成交易,给他订酒店、吃吃喝喝等,垫付了6000多块钱,现在车也没买,自己兜里的钱可不能再搭进去。

警方立即展开调查,两天后,成功将郑某抓获。

经过调查,郑某根本不是他嘴里的高管和富豪,而是一个大骗子。

因为他原来也做汽车销售,对该行业的情况非常熟悉,他借助销售人员急于成交的心态,专门在销售圈骗吃骗喝。

他给孙女士发的转账截图,也是自己利用软件伪造的。

郑某虚构事实,骗取孙女士的财物,已经属于诈骗。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郑某冒充上市公司高管,虚构公司采购车辆的事实,以骗取孙女士的信任和服务,进而骗取孙女士的6000多元,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同时,郑某还伪造了转账截图,企图进一步骗取孙女士的信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孙女士的直接财产损失为6000多元,郑某已经构成了诈骗罪,必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郑某想不劳而获,不仅骗取孙女士的信任,还骗取财物,最终只会被依法退赔,白辛苦一趟。(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信源:大河报—2825.4.1—假富豪花450万狂订5辆奔驰!女销售陪住倒贴后,发现骗子在吃霸王餐)

0 阅读:1283

评论列表

妙金冰宇

妙金冰宇

5
2025-04-03 04:15

说实话,不信女销售仅仅只是钱财损失,应该还被充了电

C文敗蘱 回复 04-03 06:20
房都开好了,不充?

用户10xxx73 回复 04-03 20:21
不是应该是肯定

陆平说事

陆平说事

陆平,陆平!路见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