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律师顺利帮助75名农民工讨薪成功,可事后才发现包工头其实早就为农民工垫付了

熹然说历史 2025-04-02 19:21:12

山东一律师顺利帮助75名农民工讨薪成功,可事后才发现包工头其实早就为农民工垫付了工资,为此律师和包工头反而成了被告,遭指控虚假诉讼罪,律师本人也被判处 4年有期徒刑,可律师坚称事先不知情,就是不认罪! 2024年12月20日的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56岁的女律师高丙芳站在被告席上,神情凝重却坚定。法官宣读完判决书的那一刻,法庭内鸦雀无声——高丙芳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一万元。而与她同案的两名包工头米某、陈某却分别获得了缓刑处理。 "我不服,我要上诉!"高丙芳当庭表态,声音清晰而坚决。 这场判决让许多在场的法律工作者感到震惊。就在一周前,2024年12月13日的庭审现场,公诉人指控高丙芳、米某和陈某"经共谋,捏造75名农民工从陈某处承接劳务后,劳务费未得到清偿的事实",并提供了包括法院再审判决认定的事实、75名农民工的证言、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以及三名被告人之间的通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 与米某、陈某的认罪认罚不同,高丙芳始终坚持自己的无罪立场:"代理农民工讨薪诉讼期间,我对米某已经垫付农民工工资并不知情。"她向法庭展示了2021年7月11日与米某的微信聊天截图,证明直到案涉民事诉讼二审胜诉近一年后,她才从米某口中得知垫付一事。 法院在一审判决中认定:高丙芳明知农民工工资已付清的事实。判决书指出,包工头向农民工支付劳动报酬系履行合同义务,本案不存在包工头米某、陈某垫付农民工工资问题,他们也不具有可继续向粥店建筑公司追偿农民工工资的权利。 这一判决结果迅速引起了法律界的关注。三名律师自发前往事发地为高丙芳提供无罪辩护。其中一名律师在发表文章时表示:"与高律师见面后,她的心态非常好,态度坚定,并坚信自己是无辜的。作为辩护人,我们将尽一切合法手段来维护高律师的合法权益!" 另一名辩护律师直言:"在此事上威胁和善意的提醒都是没有必要的,否则他将公开电话录音。"这些律师敢于实名发声,不惧律师执照被吊销的风险,显示了他们对此案的重视程度。 要理解高丙芳案件的来龙去脉,还需回到2017年那个层层分包的工程项目。这是一个典型的建筑工程承包链:发包方给了泰安粥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粥店公司")1420万元工程款,粥店公司将工程承包给无建设工程施工资质的大包工头赵某,向其支付1255万元。赵某再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包工头米某,米某又将一部分分包给陈某。陈某最终雇用了约117名农民工参与建设。 在这条复杂的链条中,资金的流转出现了断裂:赵某只向米某和陈某支付了280万元,尚欠432万余元。2017年底,据米某自己所说,他为了应对农民工的压力,自掏腰包"垫付"了这些农民工的工资。 面对被拖欠的巨额工程款,米某在2019年2月首先选择起诉大包工头赵某,请求判令赵某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并要求粥店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然而,法院只支持了对赵某的诉求,驳回了对粥店公司的连带责任请求。更糟的是,由于赵某无支付能力,米某仍然没能拿到被拖欠的工程款。 就在这种困境下,米某找到了高丙芳律师,转变了讨薪策略。他不再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是以75个农民工个人的名义向岱岳区法院提起75件诉讼,请求陈某和粥店公司支付劳务费共计263万余元。为了证明这些农民工的身份和工资数额,陈某事后制作了《2017工资发放表》,高丙芳则让助理找到75名农民工在授权委托书和民事起诉状上签字。 这个策略初看成功了。2019年12月,岱岳区法院一审作出74份判决(其中一人撤诉),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粥店公司不服,就其中3份判决提出上诉,但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0年8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谁能想到,看似胜利的背后却埋下了转折的伏笔。粥店公司向检察机关反映问题,促使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检察院和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启动民行监督程序。检察院对72个农民工进行了走访调查,结合米某、陈某二人的供述发现,这72人中,有十余人与陈某根本没有劳动雇佣关系,且对原审诉讼不知情或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其余人则是在已结清劳动报酬的情况下提起的诉讼。 基于这些调查结果,检察机关对69个案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意见。从2021年11月开始,这些案件被陆续再审,最终74个原审案件全部被认定为虚假诉讼,原审判决也全部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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