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速的车祸事故,我认为死者家属,最重要的一个潜在追责对象,应该是高速公路管理

冰彦与趣事 2025-04-02 20:48:32

安徽高速的车祸事故,我认为死者家属,最重要的一个潜在追责对象,应该是高速公路管理方和当时承接修路任务的施工方。(如果他们分属于不同的经济实体的话) 需要详细了解的情况,主要是道路维修的原因,维修的过程,维修的预期时间,以及维修的结果,特别是在事发的时候,是否已经完全修好,是否具备通车条件,为什么没有通车,事故后是否通车了?如果没有通车,为什么没有?是否修理的速度有延迟?原因是什么? 并且具体维修的内容,是什么? 这一系列的问题,家属都应该第一时间搜集证据,并且要对修路的现场拍照取证,以备后面可能需要,毕竟诉讼的时候,需要有相关证据。 这一点为什么重要,因为,这起事故,如果不是因为高速公路改道到对向车道,应该发生的概率很小。 开过车的人都知道,晚上的时候,高速公路的视野很窄,大部分时候,遇到突然改道,都会有些仓促。 而其他各方的责任,相对来说,会比较清晰。交警部门不会遗漏,唯独高速公路管理方和修路施工方,有可能漏掉对他们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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