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女子因工作忙,在清明的时候没时间去祭祀亲人,就在网上花500元找了专业代祭扫,对方承诺可以提供祭品、鲜花、还可以现场直播祭扫过程。岂料,祭扫当天,女子傻眼了,发现对方将自己拉黑了,这才意识到被骗了!网友:这种钱也赚? 据浪潮新闻4月4日报道,近日,北京反诈骗中心发布了一起关于代祭祀的诈骗事件。 事情是这件的,又到清明时节,北京的张女士这阵子心里一直空落落的。 她却因为工作被派到外地,实在抽不出时间回北京,去墓园看看那些她日夜思念的亲人。 不能亲自在亲人墓前献上一束花,说上几句心里话,张女士满心都是遗憾和愧疚。 好巧不巧,就在清明节前一天,张女士的手机“叮咚”一声,来了条消息。 她随手点开,竟是一条“专业代祭扫”的广告。 “这可真是雪中送炭啊!”张女士又惊又喜,这下可解了她的燃眉之急,不用再四处托人、费劲打听靠谱的代扫服务了。 张女士没多想,立刻按照信息上的联系方式拨了过去。 电话那头,一个声音热情又专业,“您放心,我们做代扫可多年了,绝对专业!鲜花、祭品,我们都精心准备,还能全程直播,就跟您亲自在那儿祭扫一模一样!” 听到这儿,张女士的心彻底动了,仿佛看到了亲人墓前摆满鲜花,有人正真诚地替她表达思念。 她没犹豫,当即就通过手机转了500元服务费,满心期待着这场特别的“祭扫”。 终于盼到了祭扫那天,张女士早早放下手头工作,捧着手机,眼睛紧紧盯着屏幕,就等着对方发来直播链接,好“亲临”现场。 可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手机毫无动静。张女士赶忙发消息、打电话,没想到,电话被拉黑,微信也被拉黑了! 彼时,张女士才意识到自己上当了,她想不通还有人就利用这种事情行骗,太没良心了。 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满心的信任和对亲人的思念,就这么被骗子狠狠利用了。 回过神来,张女士心里满是懊恼和愤怒,本就因无法亲自祭扫而愧疚,这下又被骗子摆了一道,她心情坠入谷底。 这件事曝光后,很多人给出不同看法,有人说:找代祭扫的就是对逝去的人不敬,不可取。 还有人调侃:没时间可以不去,祖宗会原谅你的,你找人代去,祖宗都不知道保佑谁了? 那么,在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此事呢。 1、张女士应该报警,追究骗子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骗子未履行合同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张女士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返还已支付的500元服务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4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 若将骗子行为认定为消费欺诈(在提供服务中采取虚假手段欺骗消费者),张女士除要求返还500元服务费外,还可主张3倍赔偿。 2、骗子谎称提供专业代祭扫服务,收取张女士500元费用后却直接消失,满足虚构事实、非法占有目的以及使张女士产生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导致损失等诈骗罪构成要件。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虽然500元达不到量刑标准,但对方应该是惯犯,如果诈骗数额累计达到或超过立案标准,是会构成诈骗罪的,其行为构成追究刑事责任。 3、这件事提醒我们:清明本身就是对亲人寄托哀思的节日,尽量亲力亲为,才能表达情谊,若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真有代祭祀的需求,也一定要找正规、信誉好的商家。 现在骗子手段层出不穷,大家务必多留个心眼,别让思念成了骗子的‘摇钱树’,别再掉进类似的陷阱里。 信源—-潮新闻-2025-4-4。
2004年清明节,麻栗坡烈士陵园,管理员被眼前一幕惊呆了,只见一位女子,正在把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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