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三不亲”指的是以下三类亲戚:1
姑父:即姑姑的丈夫。由于姑姑出嫁后成为姑父家族的一员,双方并无血缘关系,且受传统观念影响,认为其难以建立亲近感。
姨夫:即姨妈的丈夫。同样因婚姻关系维系而非血缘纽带,且古代交通不便导致见面机会少,难以产生亲密感。
舅的媳妇:即舅舅的妻子(舅妈)。她与自己无血缘关系,且属于母系亲属,传统观念中认为其亲近程度较低。
补充说明:
这一说法反映了传统社会对血缘关系的重视,认为只有血缘关系才能构成真正的“亲人”,而婚姻关系维系的亲戚则相对疏远。
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例如部分地区将“舅妈”列为第三类“不亲”,但主流说法仍以“姑父”“姨夫”“舅的媳妇”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