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深圳市民警李才坤被判处死刑。这一判决结果着实令人唏嘘,而李才坤在面对记者镜头时的举动更是让人印象深刻。他突然伸出被铐住的双手,用力扯起身上的衣服,只见衣服上赫然写着 “喊冤” 两个醒目的大字。 李才坤的父母坚决不认可这一判决,他们以家族存在精神病史为由向法院提起上诉,期望能改变这一结果。可检察院对李才坤进行的鉴定却表明,他在犯案的时候完全拥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这与家属的上诉理由形成了鲜明的矛盾。 与李才坤共事的同事们回忆,在日常工作中,李才坤没有明显的异常之处,从表面上看很难直接判定他患有精神病。奇怪的是,在他犯案之后,却和平时判若两人。同事们对此感到十分恐惧,仿佛面对的不再是那个熟悉的同事。 有同事在他犯案后询问他为何做出如此糊涂的事,李才坤却一脸平静,甚至带着淡淡的笑容回答道:“我的任务已经完成。” 这看似轻松的话语,却让人觉得无比诡异。 或许有人会认为,从他犯案后的异常表现来看,他应该存在精神方面的问题,不应该被判处死刑。但事实却并非如此,检察院的鉴定是经过严谨程序和专业判断得出的,具有权威性。同事们也表示,虽然犯案后他有变化,但平时工作时并无异常,这说明他并非一直处于精神异常状态。 从常理推断,如果他真的患有精神病,应该会在日常生活中有更多明显的迹象。但实际上,在犯案前,同事们并未发现他有足以影响其行为和判断的精神问题。这也从侧面证明了检察院鉴定结论的合理性。 尽管李才坤家属试图以家族精神病史为其开脱,但综合各方面情况来看,检察院的鉴定结论更为可靠,他被判处死刑在当时的法律和证据框架下是有依据的。
大同订婚强奸案后续,犯罪嫌疑人的母亲向大同市检察院提交了控告材料,认为原办案的县
【21评论】【3点赞】
用户10xxx45
犯的什么罪,怎么不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