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在审理柯文哲等人涉嫌贪腐一案时,于3月28日作出裁定,决定对柯文哲、

纵横两岸 2025-04-10 10:42:47

台北地方法院在审理柯文哲等人涉嫌贪腐一案时,于3月28日作出裁定,决定对柯文哲、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台北市议员应晓薇以及前柯文哲办公室主任李文宗四人,自4月2日起实施为期两个月的羁押禁见措施。 针对此裁定,柯文哲、沈庆京、应晓薇三人提出抗告,其中沈庆京还额外申请以具保方式停止羁押。台湾高等法院于今日(9日)对此作出裁决,驳回上述抗告及申请。 台高院在审查后认为,台北地方法院的裁定并无违法或不当之处。台高院指出,三人提出的抗告理由,包括“犯罪嫌疑不重大”、“无逃亡风险”、“无勾串共犯或证人可能”、“无羁押必要”、“原裁定理由不充分”以及“因健康问题需保外就医”等,均未能提供充分证据支持。因此,台高院决定驳回其抗告,且该裁定为终审裁定,不得再行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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