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父亲花了2400万给儿子买房,傻儿子找得这个女的结婚不到三个月就离婚了,女的还分走了1500万。 幸好做父亲的有先见之明,让儿子写了借条,法院判决女方也要还钱,1500万为上限。 现在女的结婚除了彩礼之外还要求男方有房,房子还必须得是没有按揭的,并且还得在婚前在房本上加上女方的名字,理由都是这个“缺乏安全感,房本上加上女方的名字是为了给自己有个保障。” 这个保障到底是为了让男方投鼠忌器,不敢离婚,还是女方想要在离婚的时候能够白得大几百万的财产。 各位觉得女方的做法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
一位父亲花了2400万给儿子买房,傻儿子找得这个女的结婚不到三个月就离婚了,女的
赤言诚啊
2025-04-10 23: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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