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浦东,发生一起因妻子出轨而闹得不可开交的事件。 一男子发现妻子与其上司关系不正当,选择离婚,并将5年收集的“桃色”证据做成传单,在上司单位发放,导致上司被开除。没想到,上司随后反诉要求索赔10万元精神损失费。法庭上,男子承认自己“有点冲动”,也为自己的行为“有些后悔”,但表示“我也不知道他会被开除”。经过法庭调解,双方达成和解,上司放弃赔偿,要求男子处理好传单,其余不再纠缠。 此事件在网上引起热议,丈夫发现妻子出轨,该怎么处理最妥当?
“1949年,陈毅在上海的一家面馆里吃面,有个老农走进店里,点了碗和自己一样的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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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生生
以前这上司不会喊赔偿,因为他和淫妇都要被沉塘,没空索赔[抠鼻]
天际
没毛病,合理合法。
王翡
五年。。。。。。你行。
小智
这发传单是犯了哪个法?是造谣还是侵犯别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