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男子醉酒后叫了一代驾。不曾想,代驾上车后,半天没启着车,男子见状,非常生气,借着酒劲骂了对方几句,还发生了肢体冲突,随后,硬将代驾从车上拽了下来,亲自做示范,将车子开出2米。代驾憋了一肚子气,一个电话,将男子举报了。警方赶到以后,认定男子醉驾,不仅被吊销了男子驾照,还要求他赔偿代驾1.9万。男子酒醒了一半,大喊冤枉:我是叫了代驾的,我只是给他做示范,凭什么处罚我? 据《齐鲁壹点》4月12日报道,近日,一男子因酒后找代驾,而引发的一场冲突,引起广泛关注。 事发当天,柯先生和几个朋友小聚,说好不醉不归,期间,几人推杯换盏,都没少饮酒。 散场以后,柯先生为了自身安全考虑,明智的叫了一名代驾。 本以为代驾会顺利将自己送回家,未曾想,中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情。 代驾到了以后,接过柯先生的车钥匙,坐上了驾驶座位。 随后,柯某也上了车,此时,他头晕脑胀,恨不得马上到家休息。 可代驾摸摸这,碰碰那,愣是半天没把车启着。 柯先生见状,气不打一处来,什么情况,这是专业代驾吗?怎么连车都启不着? 借着酒劲骂了对方几句,对方也不甘示弱,也顶撞了柯先生,双方你一句我一句,吵了起来。 这下柯先生胸中的怒火瞬间被点燃,自己着急回家休息呢,这笨笨咔咔的,难道还有理了? 他下了车,将代驾从驾驶座位上硬拽了下来。 然后,自己坐了上去,熟练的将车启着,又开出去2米。 代驾被骂,还无端被打,憋了一肚子气,拿起电话,就将柯先生举报了。 交警很快赶到了现场,柯先生这才知道代驾报了警,他没料到,代驾会报复自己。 柯先生赶紧上去解释,可他酒气熏太,早已暴露了喝酒的事实。 交警赶紧给柯先生做了酒精测试,认定他醉驾,不仅要吊销他的驾照,还5年内不能考。 此时,柯先生酒醒了一大半,肠子都悔青了。 可是这还没有完,代驾坚称柯先生不仅辱骂自己,还动手打了自己,要求柯先生赔偿。 经警方调解,柯先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赔偿了1.9万元。 但对于吊销驾照,5年内不能考,柯先生不能接受,认为自己叫了代驾的,只是给代驾做示范开出2米,并且在停车场内,没造成什么严重交通后果,交警对自己的处罚过重了。 但后来交警解释,柯先生已经构成醉驾,根据法律规定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鉴是短距离移动,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因此,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但是对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必须执行。 对此处罚结果,网友给出不同看法,有人认为柯先生酒后已经叫代驾来到现场准备开车了,因代驾无法启动车辆车主无奈示范了一下开出两米,并没有自己开车的意思,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并不算酒驾。 还有人怀疑,代驾明是故意,以无法启动,无法入库停车等方式,让车主去开,然后录下视频,接着威胁,敲诈。 那么,在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此事呢? 1、柯先生辱骂代驾,并动手打了对方,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通常面临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时,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柯先生不仅对代驾进行辱骂,还打了对方,虽然未造成严重身体伤害,如果代驾追究柯先生法律责任,柯先生是要被处以拘留和罚款等处罚的。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柯先生主动提出1.9万元赔偿,获得了代驾的谅解,代驾便没再追究柯先生的法律责任。 2、交警对柯先生做出吊销执照,5年内不得重考,是否有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中认定醉酒驾驶的标准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 柯先生醉酒后亲自驾驶车辆,虽然仅开出2米且在停车场内,但只要其在道路(包括停车场等供车辆通行的场所)上醉酒驾驶,就符合该条文规定的情形,构成危险驾驶罪。 《刑法》第37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这意味着,如果犯罪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且情节显著轻微,有可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犯罪者完全不会受到任何处罚,因为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法院可以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 交警考虑因距离短未造成严重后果,未追究柯先生刑事责任。 因此,警方只对柯先生作出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考的行政处罚。 信源—-齐鲁壹点—2025-4-12。 #春日生活打卡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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