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交通事故极有可能以交通肇事罪宣判。为什么? 从现在来看,双方以不可能达成和解,就从肇事司机父亲的态度就能看出来,说话难听到一定程度,虽然检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但是法院是否认可该罪名还不得而知,因为毕竟要看肇事司机的笔录和陈述,虽然严重超速,但是如果肇事司机不承认主官泄愤,该罪名将不成立,转而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这不是我危言耸听,因为前期毕竟都认定了事故责任,侦办主体是交警,不排除检方迫于舆论压力改变罪名公诉,将烫手的山芋踢到法院。毕竟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需由刑警侦办。 从现在家属举牌游街等制造舆论的情况来看,真的极有可能最后以交通肇事罪宣判。网图侵删。
主观故意是存在的,他已经承认和女朋友吵架,所以超速开车泄愤,他可能没打算故意撞死人,但是他作为成年人知道开快车的危险性,在女朋友劝两次情况下,主观放任这个危险行为,这就不是交通肇事了,考虑是公共场所,所以法院改罪名为危害公共安全这个罪没问题。考虑到后果和影响力,无期,死缓或死刑都有可能,这就不好说了。
矶上生花
一家三口横穿马路,不走红绿灯斑马线,碰到个20岁鬼火少年,这就是命
veryyang 回复 04-16 08:18
怪路啰?
用户15xxx61 回复 04-16 08:12
下次轮到你了
用户61xxx60
不判死刑,天理难容
杰克 回复 04-16 07:17
太严重啦 双方父母都没有后,都是独生子女 孩子也是,钱肯定是赔偿滴,人大概率也会判死刑,事故太大
用户10xxx97
严惩不贷
美丽人生
非主观故意,放纵危险结果发生,同时不针对特定人群,很难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祖国越来越好 回复 04-16 08:07
必须死刑,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罪与纵火无异,一旦放纵,中国以后将永无宁日
赤贫的吐槽 回复 04-16 08:19
有主观故意的情节,女朋友劝两次减速,仍然加速,这就是主观故意。
下一站幸福
必须死形
下一站幸福
法律看给谁用。 希望公平判 死刑给死者-个交代 给社会一个交代 这种社会毒瘤。 留下还会危害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