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调节金是什么 过渡性养老金 和过渡性调节金 有什么不同: 设立目的 - 过渡性养老金: 是为解决“中人”在“统账结合”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 其在此之前的工作年限没有实行个人账户,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没能体现这段年限劳动贡献情况的问题,从而设立的一种补偿性养老金。 - 过渡性调节金: 是在养老保险制度变迁过程中,为保证特定群体养老金待遇不降低而设置的补充性养老金。 发放对象 - 过渡性养老金: 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本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中人”。 - 过渡性调节金: 不同地区规定有所不同。如深圳规定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且在2011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的员工可享受。 计算方法 - 过渡性养老金: 广东省规定,1998年6月30日前参保的退休人员,首次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退休时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本人1998年6月前的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998年6月前实际缴费年限)×1.2%。 - 过渡性调节金: 以浙江省为例,2018年过渡性调节金=基准调节金+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缴费年限×调节系数,全省基准调节金为480元,调节系数为3。 退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权即删!
过渡性养老金不是人人都有灵活就业人肯定没有江苏过渡性养老金分3年补发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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