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美国查不出几个贪污亿元的官员?
说句实话,美国根本就没有贪污这一说,因为在人家那边,贪污是合法的。你像那些利用合法渠道进行敛财的行为,在美国那边这就是常事,甚至可以说是法律认可的,因为大家都这么做。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是那种明面上的贪污,也确实不允许,但其实也没啥大事,因为总统会特赦你。
咱就拿当年的迪克森市审计长克伦威尔来说吧,她当时挪用了3000万美元市政资金,用于购买珠宝、房车等个人消费,你这要是放在其他国家,都能直接死刑了吧。
这位当时被判了20年,结果才服刑了8年,就被拜登大总统减刑了,这还只是一张特赦令而已。
当年拜登快下台的时候,那特赦令直接印了三千多张,就算没有全放也差不多了,所以你看,就算真的查的出贪污官员又有什么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