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行事件,为什么不接受事实? 订婚强行事件的母亲表示,她不能接受自己的孩子是犯人,要继续申诉。母亲的愿望,已经和事实走向了对立,这就是与人产生分歧与冲突,不只是观点上的竞争,还有面子上的竞争。 而对于一些人格比较脆弱,习惯活在他人眼光与评价下的人来说,他们更在意“自己的面子”。因为他们没有发展出自我认同,心理上可能还像个孩子一样,对自我不确定,需要靠外界的反馈,来确定自己是谁。 当他或者她身上,发生了公众所认为的糟糕事情后,他们会拼命拒绝承认这件事。不敢承认,是为了保护脆弱的自己不要塌掉。因为在他们看来,自己活着的唯一价值,就来自于他人的正面评价。如果是负面评价,那就相当于是把自己摧毁了。 想象一下,一个孩子做错事遇到了严厉的批评,背后又没有后盾支撑的话,孩子会哭得很绝望。到了成年人,如果他也哭的话,会羞愧,所以他就用拒绝承认事实的方式,来保护自己脆弱的心灵。 拒绝承认事实,就是他们采取的一种自我保护方式。因为事实对他们带来的冲击,他们的情感容忍能力承受不了,所以需要躲在自己编织的幻想中,以勉强维持住身体功能的基本运行。
我问老公,作为男人,你如何看待山西订婚案,老公是这样分折的:1.这个女的能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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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95xxx28
强奸的认定必须要全面客观审核,自己的婚房能算强奸吗,女方的衣服撕烂了吗,身体的伤痕有吗。又不是陌生人在野外临时动机犯罪。女人不高兴就说是强奸。有这样的法律依据吗?
狐狸 回复 04-19 22:09
我有个假设,各位网友看看合不合理:女方一开始是同意的(或者说半推半就),但是在过程中发现男方性功能有点“不行”,于是就反悔了,然后就发生了后面的一连串事情(烧窗帘、电梯里拖拽等等)。这个假设即符合了对男方有利的证据(衣物无撕扯损坏、女方处女膜完好等等),又符合了对女方有利的证据(电梯监控视频的拖拽行为)。
暮卷西山雨 回复 狐狸 04-22 00:05
不是不行,是累了一天了,恢复恢复就好了
飞熊
以后过夫妻生活的时候得,进去出来一下就得签一个同意的合同,一次夫妻生活下来,合同都得签个几百上千个,要不然,女方事后,说你进去第二次的时候我不愿意,或者第n次的时候我不愿意,你们说怎么弄
用户16xxx55 回复 04-19 10:58
个人隐私,不得取证,只有女方说句不同意就行,婚内也是强奸
狐狸 回复 04-19 22:09
我有个假设,各位网友看看合不合理:女方一开始是同意的(或者说半推半就),但是在过程中发现男方性功能有点“不行”,于是就反悔了,然后就发生了后面的一连串事情(烧窗帘、电梯里拖拽等等)。这个假设即符合了对男方有利的证据(衣物无撕扯损坏、女方处女膜完好等等),又符合了对女方有利的证据(电梯监控视频的拖拽行为)。
nnbbaoge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他打你,你为什么要还手?”“为什么只欺负你,不欺负别人?人家入室盗窃抢劫,你为什么要打他追他?订婚结婚为什么不能发生夫妻关系?因为违背女性意愿就是强奸。[滑稽笑]
囧途情缘 回复 04-19 10:22
真实的让人恐惧。
情义无价
证据不完整而且女方敲诈勒索不容忽视
cnsx
建议:彩礼入刑(人口贩卖)! 女方收了彩礼,男方可随时控告女方父母。也就是说女方如果有不忠、不孝、任性行为,或者提出离婚,就是给他父母找麻烦。收彩礼即意味着权利的丧失,收了彩礼就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女方有交配的义务!国家应该鼓励被敲诈的男孩保留证据,举报揭发拐卖女儿,敲诈女婿的犯罪分子,给予大额奖励!
用户10xxx86
拒绝承认事实?什么事实,处女强奸?明明就是一个局,女方就是高明的诈骗犯,仙人跳,所以别胡说了。
用户10xxx41
被冤枉,当然不能接受!
用情 回复 04-19 10:47
人家是要争一个事实真相!
墨者
索要彩礼难道不属于敲诈勒索
沦陷 回复 04-19 12:41
关键没谈妥
三天魔神 回复 04-21 11:44
法官:那是民俗[裂开][裂开][裂开]
杰哥
山西大同四月飞雪的含金量
大楚九江郡守
洗白文,已举报。
无言
这个母亲可能不懂法律,意气用事没有用的。只要你儿子做了,那就得承担后果,不管你订没订婚,给没给彩礼都是没用的
一步算一步 回复 04-20 20:15
狗屁不通,一句话百种理解,一件事可大也可以小,不是你撞的为什么扶,处女在人家房里告强奸,按照家暴处理能理解,非得置人于死地,男方不服才正常,不正常的是女方到底为什么置人于死地
海峰 回复 04-20 02:53
骗子
DQ77916
男方可不可以告女方私闯民宅?既然未婚夫妻性关系可以告强奸,那也可以告女的私闯民宅放火威胁谋杀男方未遂啊!
明明
在02年时,我就见过识婚介所男女婚托,骗男子请一大众闺蜜吃饭,买礼物,我和一男同学就受骗上当过。现在婚托升级了,要彩礼房子,不高兴请先生进牢房。
用户10xxx97
涉及有金钱交易,最多算个卖淫嫖娼。
一龙
一个直男遇见一个捞女,注定是一件悲剧,有很多细节可以证明,这个女的动机不纯,你不想跟那个男的同房,可以拒绝,没必要报警,一旦报警,那性质就完全不一样,很显然,这个男的就被这个女的算计了,认为这样做就可以把那个男的吃干抹净,还给自己赚了一个好名声
独索一角Eternal
疑点利益归于被告,未排除所有疑点前,被告者不是强奸犯,这是法律对被告的人格尊严保证书
明明
女子自己脱的更可能,男子处男,不会那事。
用户15xxx87
是不是男方脱的女方内裤都没有搞清楚!女方内裤没有男方str
荣华富贵
没个饱
用户92xxx67
设身处地,每个男人,或者你的儿子,你的孙子以后还要不要谈恋爱结婚?
777
支持男方,无耻的fg
安静的咸鸭蛋
不能任人宰割。没有公理了吗?
用户18xxx89
你信不信,在这样的状况下,很多家庭都会选择这样的行动,包括我自己。
用户18xxx89
人没有了坚持,社会不会进步
暮卷西山雨
应该把敲诈勒索犯送进监狱
用户10xxx74
我思故我在
我的号托管
此案也属于“心”与“物”的冲突,可不是那点面子问题哦
用户13xxx00
一切以法律为准绳,没领证上床一律以强奸罪论处,必须堵死婚前性行为。
用户11xxx38
你的意思是二审这样判是为了维护一审和系统的权威性的结果?
用户10xxx79
用户10xxx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