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最高院:按生理性别定义“女性”
英国最高法院16日裁定,法律定义的“女性”应依据一个人的生理性别界定,这意味着跨性别女性在法律上不属于“女性”。这份具里程碑意义的判决影响深远,例如若需保护女性时,各机构可合法将跨性别女性排除在女性专属空间之外。
判决聚焦于跨性别女性在法律层面应不应该被视为“女性”并受到反歧视保护。根据英国法律,跨性别者若持有正式的性别承认证书,其性别身分将获得法律认可。但争议在于,是否拥有性别承认证书的跨性别女性便可被纳入《平等法》“女性”类别的保护范畴。最高法院法官霍奇宣判时称,5名法官一致裁定,《平等法》中的“女性”和“性别”,是指生理女性和生理性别。
这项裁决意味着,持有女性证书的跨性别者,不应出于平等目的而被视为女性。但法院补充说,不应将裁决解读为某一群体压倒另一群体的胜利,法律仍然保护跨性别者免受歧视。此案源于苏格兰议会2018年通过的《公共机构董事会性别平衡法》,旨在提高女性在公共机构董事会中的比例,跨性别女性也被纳入配额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