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招牌事件,虽然免职了主要负责人,但是,又出了新问题。 本来,问题已经承认,是政府主要负责人的错误施政引起,然而,最新的消息却是,针对招牌事件中,更换招牌的商户的费用,由政府承担。 这初听起来商户当然没太大意见,毕竟不用自己出钱,但是,想想就不对。 事情是犯错误的市委主要负责人,那些被免职的造成的,赔钱的时候,却是市政府承担,这不是扯淡吗!! 政府的钱,难道是他们这些犯错官员家的钱?他们犯的错误,凭什么应该由政府买单? 政府的钱,是纳税人交的钱,如果用政府的钱,那不等于是负责人犯错,全部纳税人买单? 如果是这样,难怪他们这些负责人根本不顾影响,胡作非为,因为他们没有损失。这样的话,谁能答应!! 请三河市现在的负责人,出来说说,政府凭什么要为错位官员的错误买单? 这无异于是所有百姓买单,这样的做法,合理合法吗?
三河市招牌事件,虽然免职了主要负责人,但是,又出了新问题。 本来,问题已经承认
冰彦与趣事
2025-04-19 10: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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