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安显然是一位保守主义者和现实主义者。持这种价值观的人,无论男女,在中国社会中无疑是主流中的主流,因此他的许多观点并不令人意外,反映了相当一部分人的思维方式。
在这期节目中,王直接或间接表达了一个观点:女性在某些情况下(如婚姻或订婚)不具备完全的性同意权。这一观点在我看来显然是错误的,甚至难以接受。性同意权是一项基本人权,无论在任何情境下——无论是婚姻、订婚还是其他关系——都应得到绝对尊重,不容妥协。
尽管我强烈反对这一观点,但我也能理解王提出这一观点的背景,这与他一贯的现实主义视角密切相关。王对许多中国社会问题的看法都带有这种现实主义色彩:他不倾向于用孤立的、理想化的原则,在真空中分析问题,而是喜欢将问题置于具体的社会环境、传统文化和习俗(即所谓的“国情”)中考量。
为了避免社会动荡或剧烈变革,他往往选择妥协于现实,甚至“支持”暂时维持某些现状。比如,他支持中国当前司法实践中对婚内强奸的限制性认定,认为完全承认婚内性同意权可能“让婚姻关系乱套”;他也主张在订婚情境下,考虑到彩礼和习俗,不宜直接以强奸罪处理性冲突。这些观点都基于他对现实社会条件的观察,而非抽象的性别平等理念。
我不知道王志安内心是否对中国的未来抱有理想化的期待,比如更平等的性别关系或更现代的法律实践。但从他的表述来看,他对社会问题的立场明显更倾向于现实主义,而非追求理想化的变革。他承认彩礼是“陋习”,也提到应“引导”尊重性同意权,但认为当前社会“还没到”完全变革的阶段,因此主张在司法和社会实践中保持谨慎,甚至部分容忍传统习俗。
这种现实主义与保守主义的结合——既维护传统婚姻结构和社会稳定,又以现实条件为依据妥协——其实在我们身边并不少见,尤其在重视秩序和维护现状的文化中。
现实和理想不总是对立的,人类社会就是在对现实的妥协和对理想的追求、探索的交织下缓慢进步。在有些问题上,我们应该更现实一些;有些问题上,我们应该更坚持理想。只要目光是朝前而不是朝后,我认为都可以就事论事的讨论。
我对王的节目总体上一直持认可和支持态度,欣赏他的新闻专业性、对事实的理性分析,以及在许多重要议题上相对中正的立场。他对案件证据的细致剖析、对社会问题的背景挖掘,往往能引发思考。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认同他的所有观点,尤其是这次他对女性性同意权的看法。我认为,随着社会进步和性别平等理念的普及,未来像王这样的人也会因现实的变化而调整立场,逐步接受更尊重个体权利的自由主义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