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二婚男子闫某与妻子结缡三年育有两子,本应携手共度余生,不料妻子竟转走家中钱财,还将丈夫全款130万购入的宝马X7抵押后携子消失。闫某称妻子为骗钱,妻子则控诉丈夫掌控欲强,连班都不让上。调解员劝双方给彼此留点体面,毕竟还有两个孩子。
据大参考4月15日报道,闫某最近愁得头发都白了好几根,为啥呢?
他二婚娶的老婆,带着俩娃,还卷走了家里所有的钱财,连他那辆价值130万全款买的宝马X7都被抵押了,这事闹得,比那电视剧里的剧情还让人瞠目结舌。
话说闫某和他老婆,是经人介绍认识的,俩人都是二婚,各自带着点生活的沧桑。交往了半年后,老婆突然说自己怀孕了,这可把闫某高兴坏了,想着孩子都有了,那就好好过日子吧。
于是,老婆提出每月给她一万块钱当生活费,闫某当时生意正红火,手头宽裕,也就没多想,痛痛快快地答应了。
可闫某心里头还是犯嘀咕,这婚结得有点仓促,总觉得哪不对劲。后来,老婆又给他生了个大胖小子,闫某一高兴,就跟老婆提了领证的事。
老婆一听,笑得跟朵花似的,还说领了证她每月就少要点钱。闫某一听,能省点是点,就乐呵呵地去领了证。
可领了证之后,老婆就像变了个人似的,还是每月要一万块钱,有时候闫某资金紧张没及时给,她就一哭二闹三上吊,非得把钱拿到手才罢休。闫某心里那个憋屈,可想着俩孩子,也就忍了。
可更过分的事还在后头呢!老婆竟然趁闫某睡着的时候,偷偷拿他手机给自己转账。
闫某一觉醒来,发现钱少了,一问老婆,老婆还理直气壮地说:我拿我自己的钱,怎么了?
闫某一算,结婚三年,给她的钱加上她自己偷偷转走的,差不多有100万了!这哪是过日子,简直是抢钱!
四个月前,老婆更是干出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儿。她把三张银行卡和所有能提出的钱,一股脑地全部转走,带着两个孩子,开着那辆宝马X7,就这么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闫某找了好几个月,连个人影都没见着。好不容易找到了车,却发现已经被老婆给抵押了。
闫某这下可真是急眼了,他四处打听,终于找到了老婆的娘家。可老婆的娘家人说,她已经好久没回家了,也不知道她去哪了。
二婚家庭本来就脆弱,需要双方更加珍惜和努力经营。可闫某和他老婆呢?一个只想着钱,一个只想着掌控对方,这样的婚姻能长久吗?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呢?
一、闫某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偷偷转走家中钱财,这一行为可能涉嫌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但这并不意味着一方可以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尤其是当这种处分行为明显超出日常生活需要且未得到另一方同意时。
闫某妻子在闫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偷偷转走家中钱财,数额巨大,明显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闫某妻子将闫某全款130万购入的宝马X7抵押后携子消失,这一行为可能涉嫌侵占罪或诈骗罪。
若她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闫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车辆抵押给他人并获取钱财,则可能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闫某妻子若明知车辆不属于自己单独所有,仍通过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的方式,使他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车辆并获取钱财,便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若她主观上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是暂时借用或保管车辆,但后来因某种原因(如逃避债务)而拒不归还,则可能构成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从而构成的犯罪。
综合以上分析,闫某妻子的行为涉嫌盗窃罪以及侵占罪或诈骗罪。不过,由于这起事件涉及家庭纠纷和复杂的情感因素,在处理时应当充分考虑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和诉求,寻求最合理的解决方案。
这起事件,真是让人唏嘘不已。婚姻不是儿戏,不是你想结就结想离就离的。既然选择了对方,就要好好珍惜和努力经营。别等到失去了才后悔莫及!
希望闫某和他老婆能好好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为了两个孩子,也为了自己的未来,重新开始吧!
用户46xxx72
这女的要是我闺女,我非得一巴掌拍死她不可
用户10xxx97
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