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男子拿30多万炒股15年,赔了10多万,眼瞅着快赔个精光了,他决定

史涣评案 2025-04-21 09:32:45

浙江杭州,一男子拿30多万炒 股15年,赔了10多万,眼瞅着快赔个精光了,他决定不炒 股了,就把钱拿出来买了套总价93万,月供3400元50多平的房子,没想到,他交了20000定金后,才发现他一直以为房子加上利息才93万,却变成了130多万,他立马后悔了,要求退还2万定金的80%,但售楼部却一分不退,销售:谁让你买房不看合同就签字的?你付给银行的利息,凭啥算我头上? 4月19日,石先生愁眉不展的求助潇湘晨报,说了自己遭遇的闹心事,他房子没买成,还损失了20000元。 2010年,石先生从老家江西九江来杭州打工。 石先生一没学历,二没一技之长,他只能从事快递这样的体力活,挣点辛苦钱。 挣了点钱后,看别人炒 股来钱快,有的一夜暴富,石先生内心也开始了蠢蠢欲动。 思来想去,石先生决定把工作当主业,炒 股当副业,等炒 股挣了钱,他就可以不用上班,把副业变主业了。 可石先生炒股15年,赔赔赚赚,最后一算,本金从30多万,变成了20来万,亏了10多万。 眼瞅着血汗钱越来越少,石先生终于意识到,再这样下去,自己就血本无归了。 为了断了自己的投机取巧的念头,他决定把钱拿出来买套小房子,结束租房的日子,让生活安定下来。 石先生看了好几个楼盘,最终在某楼盘看上了一套50多平的房子。 这套房子总价93万,月供3400,他手里的钱只能买套小的,有个容身之处,等他以后挣钱了,再换大的不迟。 而且,小区的位置,环境,配套,出行,房子的朝向,石先生都很满意,他决定不再到处看房了,就是它了。 4月5日,石先生和售楼部签了商品房认购书,然后交了20000定金。 买房是每个人的人生大事,对于石先生也不例外,他终于可以结束漂泊的日子,有了自己的小窝,他内心兴奋不已。 可很快,石先生笑不出来了,他惊讶的发现,他签合同时,以为这套房子加上银行利息93万多,没想到变成了130万。 石先生立马不干了,多出这么多钱,远远超过他的承受能力,他求借无门,父母也不肯支援,让他把房子退掉。 而且,他现在在某纸业公司做内勤,收入不高,每天下了班,还做一份披萨外卖的兼职,从5点做到半夜12点半,93万变成130多万。他不堪重负。 置业顾问至始至终,没有告诉他这93万不包含利息,他第一次买房,什么都不懂,合同没看就签了,最终竟然变成了这样。 石先生要求退房,但售楼部说定金一分不退。 石先生承认自己存在一定的责任,但定金分文不退他接受不了,那都是他省吃俭用的血汗钱。 房子没买成倒亏2万他不干,根据责任划分,起码退给他80%,也就是16000元。 石先生跟售楼部各不退让,于是,他求助了媒体,记者发现,这2万是定金,不是订金,问石先生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石先生很懊恼,他第一次买房,啥都不懂,也没个熟人,合同那么厚,他看不懂也没看,在这种情况下,交了20000定金。 虽然他有失误,但责任不能他一个人承担,他坚持要求退16000元定金,取消购房合同。 置业顾问很气愤,他坚持说已经跟石先生说明白了,他质问石先生,你找银行借这个钱,你付给银行的利息,你凭啥安在开发商头上? 石先生被怼的哑口无言。 《民法典》第587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石先生因误解合同条款,没包含利息,要求退房,属于买方违约。 如果合同明确约定定金条款,石先生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但若售楼部没尽到说明义务,如没告知利息构成,存在过错。 石先生主张“责任划分”,但定金罚则以合同约定为前提,如果合同明确“定金”而非“订金”,则售楼部有权不退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石先生与售楼部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若因重大误解,利息没告知导致合同无法订立,可主张返还定金。 如果石先生能证明售楼部没履行说明义务,则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定金应返还。 石先生主张“合同没看就签了”,如果能证明售楼部未告知利息构成,可主张返还定金。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售楼部没告知利息构成,侵犯了石先生的知情权。 如果售楼部没尽到告知义务,石先生可主张合同存在重大误解,要求撤销合同并返还定金。 潇湘晨报 202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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