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安保公司当保安,月工资3500,合同到期后换了一家公司当保安,谁曾想,

趣事聊历 2025-04-21 18:38:52

一男子在安保公司当保安,月工资 3500,合同到期后换了一家公司当保安,谁曾想,原公司起诉男子违反竞业协议,要求男子赔偿20万元!   竞业协议这种东西,可以说本身就有些侵犯了个人的择业权。但要是给予补偿的话,那也没什么说的。   但是,这种协议本身就是针对那些所谓“高端人才”的,一个“996”的打工人连劳动法规定的权益都享受不了,本身也没什么机会签署这种东西。   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这不,李先生就因为违背“竞业协议”被要求赔偿20万。那李先生是干什么的呢?   他是个保安。   李先生只是某安保公司的一名普通保安,一个月的工资只有可怜的3500块钱,每天却得起个大早去某小区或者商业楼巡逻,有时候还得上夜班。   有句话说得好,月薪3000玩什么命啊。   李先生觉得,月薪3500根本对不起自己的付出,等到合同到期之后立马离职,然后找了个工资高一些的安保公司,接着当保安。   然而,李先生万万没想到的是,他这边刚上班没多久,就被前公司给告了,说他违反了竞业协议!   原来,当初李先生和安保公司签合同的时候,根本就没有仔细看合同上的内容为何。   毕竟合同上的字那么多,厚厚的一沓,他只大致扫了眼工作内容和相关要求就在合同上面签了字。   谁知,在合同上面竟然一条内容为,职工和公司解除或终止合同后1年内不得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公司给与每月最低工资标准30%作为补偿,如有违约,职工赔偿公司20万。   要知道,哪怕是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第一档的最低工资标准也才2400——2600那片呢,30%才800多块钱。   现在这么个时代,800块钱够干嘛的呀?   以每个月800块钱,让李先生在接下来1年内不能去干保安,属实是有些欺人太甚了。   于是,安保公司就说李先生违背了敬业协议,必须赔偿给自己20万元。   好在,仲裁委员会没有什么春风般的法官,也不会有事没事就去安保公司开会,作出了秉公裁决。   根据劳动合同法,如果用人单位为了保密,可以和劳动者签订敬业协议。但是那是针对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或者其他负有保密义务要求的人的。   李先生就是一个月薪3500的可怜保安,他能接触到什么机密?他要是高级管理人员,至于月工资只有3500吗?   这很明显就是安保公司在可以扩大竞业限制范围。   而且,姑且不说李先生能不能接触到机密。就算他真的接触到了,就给最低工资的30%,连人家日常开销都不能满足,就要求人家“不准再当保安”,否则就要20万赔偿,黄世仁见了都得直呼内行。   因此,仲裁委员会驳回了安保公司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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