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女孩被泼汽油致残案,男子今天当庭翻供!男方首次发声辩解!男子称“让你们见识一下真正的杀人犯”这句话是说给公诉人的。
辩称“我只想伤害她,并没有想要杀死她”第二瓶汽油是用来“救火”的,后来换了一个说法“那是因为她走了,我也很伤心,只好拿第二瓶汽油把火点着烧了”。
虽然法庭没有采纳他的辩护,但他在庭审中向被害人说了几句“对不起”。
一审判决结果: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民事赔偿50万,实际只赔了5万,说家庭困难。
被害人诉说心声:我很不幸,也很幸运,不幸的是我身体残疾了,一辈子都不能健全生活了,幸运的是我的家人还在,为我付出这么多。
听到判决结果时,心里很难过,这么轻的刑期怎么能对得起我遭受的痛苦?我不能接受这个结果。
希望能抗诉成功,能换来更重的刑罚。无期徒刑也好,死刑也好,都可以。
我觉得只有这样才能给我一个交代,这么轻的刑期无法弥补我所遭受的痛苦和折磨。大家怎么看,欢迎评论。
他的朋友
这明显是请了律师了,把致死罪说成伤害罪为自己开脱!就好比我拿刀捅了你几下,结果你没死。说词就是:我只是想伤害你,并不想让你死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