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不成,竟用极端手段索要百万补偿?近日,海南省万宁市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案件,女

霜狼踏雪寻梅香 2025-04-23 18:56:23

恋爱不成,竟用极端手段索要百万补偿?近日,海南省万宁市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案件,女子与男友分手后,强迫对方写下 100 万借款协议,还起诉追讨。网友看后调侃:“分手费都能写借条了?这如意算盘打得太响!” 陈某与赵某两人是一对情侣,因为家庭矛盾、性格不合等原因俩人决定分手。 而陈某认为自己在这段感情中付出诸多,想要从赵某处获得金钱补偿,多次要求赵某写借条来作为凭证。 遭到赵某的拒绝后,陈某便以死相逼。赵某出于无奈,担心真的发生意外,最终与陈某签下了《借款协议》,协议中载明赵某向陈某借款100万元 。 签下协议后,两人顺利分手。但赵某觉得这笔钱并非自己心甘情愿给予,因此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 陈某见赵某一直未还钱,便将赵某告上了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要求赵某偿还100万元借款。 在法庭上,陈某拿出《借款协议》作为关键证据,坚决认为赵某应当按照协议还钱。 而赵某则辩称,自己是在陈某的逼迫下才签订的协议,并非是真实意愿,所以不应承担还款责任 。 经过法院审理认定,虽然双方签订的是《借款协议》,但从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来看,双方实质并非正常借贷关系,而是附条件的赠与。 也就是说,赵某是以陈某与其分手为条件,才成立了这份赠与合同。 在这起本案中,陈某要求前男友签借款协议的行为,将情感关系货币化,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应属无效法律行为。 当事双方以借款协议这一形式约定的 “分手费” 系情感债务转化而来的虚假借贷,双方并不存在借贷的合意,也没有实际的借款交付,因此并不存在借贷事实,借款协议也就不具备法律效力。 最终,法院依法驳回了陈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对此无数网友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有网友说:“感情不是生意,用极端手段逼写借条太离谱,法院驳回合理!” 还有网友说:“以死相逼签的 “借条” 算啥法律凭证?这明显是道德绑架,支持法院按真实法律关系判决。” 更有网友认为:“把分手费包装成借款太荒唐,还好法院没被表面协议迷惑,感情账不该用金钱衡量和胁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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