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裁掉两位工作十年的老员工,人事说经营困难只能给N+1补偿。老员工觉得签的是长期合同,不同意走人。人事说劳动仲裁也难多拿钱,这情况确实挺难办的。 劳动法里经济性裁员确实是按N+1算补偿。十年工龄就是十个月工资,再加一个月。但要注意公司有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没通知的话得再多补一个月。 无固定期限合同不是说不能裁员,关键看公司是不是真符合破产重组或经营困难的条件。要是随便找个理由裁员,员工可以主张违法解除,能拿双倍赔偿。 其实很多公司用N+1吓唬人,员工真去仲裁的话,经常能发现公司程序有问题。比如没报备工会,或者裁员理由不充分,这些都能翻盘。 这事说到底还是看公司有没有正规的裁员手续。要是手续齐全,员工只能拿N+1。要是公司流程有漏洞,员工完全能争取更多补偿。大家怎么看这种情况?
公司要裁掉两位工作十年的老员工,人事说经营困难只能给N+1补偿。老员工觉得签的是
迎梅玩转世界
2025-04-24 09: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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