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位教小提琴的教师,申请到了公屋,也就是我们内地的廉租房。 因为房署几次家访都没有在公屋里碰到她,并且水电费也明显偏低,所以怀疑这位小提琴教师滥用公屋,因此通知她要收回公屋,不再租赁给她。 这个事件的当事人是不是冤枉我不去说它,我只是很诧异香港房署的行为。 新闻中房署为了确认住户有没有滥用公屋,在2024年的5月至8月,星期一到星期六,早上7时到晚上9时,家访了十八次!!!十八次啊,还是星期一到星期六,星期六是休息日吧?时间是早上7点到晚上9点,7点上班了吗?9点还没有下班吗?不管租户怎么解释,对于房署的工作态度我是极度认可了。就这样的家访,要有什么差错也不是房署的错了。 想想咱们的经济适用房,咱们的廉租房,呵呵。
教师在学校崩溃的瞬间
【6评论】【2点赞】
星星宝
所以说香港公务员不好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