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男子把奔驰GLC开去4S店做常规保养,不料第二天被告知车内有积水,维修费高达5900元。男子怀疑有猫腻,提出要查看监控,遭拒后他直接报了警,对方不得已提供了监控。男子这才发现,原来那天车子开进车间后,工作人员立马就打开天窗,然后拎来水倒了进去。男子质疑对方是故意为之,可对方却解释称,倒水是做排水测试。对此,男子无法接受。
据小强热线4月24日报道,2024年11月5日,李先生估摸着自己的奔驰GLC差不多该做保养了,就把车子开去奔驰4S店,办理了相关的手续后,他放心地离开了。
没想到第二天,4S店就联系到李先生,说他的车子内有积水,还拍了一段视频给他看。
李先生一看到视频当时就懵了,最近又没下过雨,自己的车还一直停在车库里,车子里面怎么会有这么多积水?
李先生心里非常着急,他连忙丢下手头的活赶了过去,发现车内确实有不少积水。
可自己的车好好的,怎么会突然出现这么多积水呢?李先生正纳闷,只见工作人员拿来一张单子,说这车需要维修,维修费是5900元。
李先生突然意识到,会不会是店里藏着什么猫腻?于是,他便提出要查看监控,没想到却遭到了对方的断然拒绝。
出于无奈,李先生只好报了警。警方介入后,对方这才不得已提供了监控。
监控画面显示,当天工作人员把车开进车间后,第一件事就是先把天窗打开,然后又去拎了一桶水,把水从天窗处倒了进去。
看到这里,李先生非常气愤,他质疑对方是为了赚取维修费而故意在搞破坏。
而面对质疑,对方却解释称,当时工作人员打开车门时闻到了一股霉味,还发现车窗上有水汽,车内也有进水情况,所以就怀疑是排水孔堵了。
工作人员拎来水倒进天窗积水槽,只是想检查一下排水孔是不是堵了而已,并非故意搞破坏。
结果也证实了工作人员的猜想,排水孔确实被堵了,车辆由于长时间积水导致配件被腐蚀,从而引发车辆故障。其实,之前车辆出现无法挂挡的情况就是配件被腐蚀造成的。
但李先生并不认同对方的说法,不过他承认,确实有一次车子突然无法发动,但这跟零件没有关系,因为当时他打了奔驰400电话,对方让他先关闭车子,然后过15分钟后再重新启动,他照做后车子就恢复了正常,而且从此再也没有发生过这种事。
所以,李先生坚持认为,对方就是故意的,自己的车开去做保养前没有发现有任何问题。
双方各执己见,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李先生把4S店给告了。
4S店表示,车辆是否有质量问题,排水孔又是否有堵塞的情况,只要对车辆再进行一次检查就清楚了,他们相信法律会还他们一个公道。
而李先生也表示,他会积极收集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该如何看待4S店的行为?
按照4S店的说法,当时工作人员闻到李先生车内有霉味,并发现车窗有水汽,车内有进水情况,才打开天窗,倒水进行排水测试的。
而李先生和4S店之间形成的是服务合同关系,合同所约定的,只是对车辆进行常规保养,做排水测试并不在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之内。
因此,就算4S店所说属实,那他们也应该第一时间通知李先生,让他来店内查看确认,并决定是否需要做排水测试。
然而,4S店却在没有告知李先生的情况下,擅自对其车辆进行了排水测试,并拒绝他查看监控,其行为不但侵犯了李先生的知情权,而且还有可能构成合同违约,需要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4S店的行为是否构成消费欺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如果4S店有证据证明,工作人员往天窗处倒水属于天窗排水测试的正常工作流程,那么,其行为就不构成消费欺诈。
反之,如果工作人员是故意为之,目的是为了赚取维修费,那么,其行为就构成消费欺诈,李先生有权要求三倍赔偿。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呢? (信源:小强热线-2025.4.24)
飞杨
是个人都知道是4S店在坑害消费者!
看不懂
四儿子又坑人了,不在合同范围,还给你做,闲出屁来了
风中的云彩
我在M666星云执政的时候,这种垃圾一经核实直接就地枪决,尸体摆放到犯罪博物馆陈列,前面布告牌说明罪行
彼岸花开
那我要往车里扔火把是不是在做防火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