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名医生与在校女大学生恋爱并订婚,医生给了5万元彩礼,然而二人保持恋情2年多,医生却突然提出了分手,并要求女大学生返还全部彩礼。女大学生感到十分委屈,称自己连身体都给了,就算要退还彩礼,也不能退全部的。可医生不同意,他将女大学生告上法院,要求女大学生必须全额返还彩礼。
男子郑某是一名医生,工作稳定,生活平淡却也安稳。2021年9月,一次偶然的机会,郑某结识了年轻貌美的女子范某。
范某比郑某小了两岁,还在上大学,郑某对她承诺,会给范某一个美好的未来。之后,二人便确定了恋爱关系。
2023年7月,郑某和范某在双方家人的祝福下,举行了订婚仪式。当时郑某的母亲通过微信,分两次给范某的母亲转了5万元,称这是订婚的彩礼,等毕业后就正式举行结婚仪式。
可订婚后,由于范某的学业比较重,所以二人聚少离多,感情渐渐出现了问题。2024年5月,郑某突然提出了分手,并要求范某退还全部的彩礼。
范某自然不同意,她认为这段感情的破裂并不是自己的错,她只是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学习,将来找个好工作,不完全依附于郑某。
见范某不肯退还彩礼,郑某便一纸诉状将范某告上了法院。
范某对此辩称,分手是郑某单方面提出的,而且这5万元彩礼早就在订婚后,由二人共同使用了,所以不应当返还彩礼。就算要返还彩礼,也不应该返还全额的彩礼,毕竟二人共同生活过。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具体到本案,范某和郑某只是订了婚,并没有去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也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只能算是男女朋友关系。
既然如此,郑某提出要求范某返还全额彩礼,是有法律依据的。
此外,法院调查发现,范某和郑某订婚后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学校生活,聚少离多。
而从那5万元的彩礼支出情况来看,大部分彩礼是范某用于学校食堂、小吃店等地方。
而范某在大学生活期间,郑某不可能与范某存在共同生活的情况,二人只是利用假期共同生活了一小段时间。
由此可见,这彩礼的大部分花销,是范某个人所为。
因此,范某应当返还彩礼。
不过,根据范某和郑某的恋爱时间来看,二人保持恋爱关系长达2年多。期间双方有一定的情感投入和经济往来。比如:一起约会看电影、偶尔互赠小礼物等。
这些虽然不能等同于彩礼支出,但也体现了恋爱期间的一些正常消费。
因此,从公平合理的角度考虑,如果要求范某返还全部彩礼,对范某也是不公平的。
最终,法院酌情判决范某应当返还郑某彩礼4万元。
有网友表示:如果是女的提分手,那应该全退,但男的提分手,就不该退。你花了5万把人家一辈子都订了,人家在大学里只能洁身自好努力学习,未曾谈场轰轰烈烈的恋爱,现在玩完了就一脚把人踹了,这算什么?
还有网友表示:一个大学生恋爱两年多就能白赚1万多,已经不错了,怪只怪自己看走了眼。
对此,您怎么看?
(信息来源:红星新闻2025-4-24)
我们遥遥领先
啥都算钱,这和卖有什么区别?[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