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当个业主代表也不容易啊!就像我们这儿的那个业委会,他们和业主们闹别扭,结果把业主们的利益给坑苦了,美其名曰保护业主权益,其实还是违背了他们成立的那颗“初心”呢~
最近,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么一桩子事儿,就是因为这个业委会没能组织开个业主大会来续聘物业公司,结果惹得业主们不高兴,告上法庭要求撤销他们的决定。法院审理的时候,还特意给物业主管部门发了个司法建议,让住建部门去指导这个小区怎么合法合规地展开工作。最后,法院做出裁定,判定业委会做出的续聘物业服务合同的决定是违法的,得给业主们平反啦!
这个小区的前任物业服务公司是浙江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从2017年11月份开始,一直干到业委会成立,然后他们自己选了个物业公司签了合同为止。
就在今年的6月25号到28号,这个小区搞了个首次业主大会,选出来了一帮业主委员会的人,还通过了一些规矩,比如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里面就说了,业委会要想续聘物业公司,得先拿出个方案来,拿到业主大会上去表决,得到超过一半的业主同意才行。
可是到了8月17号那天,业委会竟然在小区里贴出了一份公示,说要继续聘用浙江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做物业服务单位。这份公示还说,如果有人反对的话,可以在公示截止日期前把意见投进意见反馈箱。公示截止以后,那些没有参加表决的业主就算是默认同意这次公示的内容了。
到了8月24号,公示期结束的第二天,社区、业委会还有一些业主就开了个会,看看投票箱里有没有收到什么反馈意见。结果发现,箱子里啥都没有。然后到了8月30号,业委会就跟浙江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了物业服务合同。再过了五天,也就是9月5号,业委会又贴出了一份《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续签公示通知》,还把这份通知和物业服务合同一起公示出去了。
哎呦呀小区业主们可不满意了。你说这不,小区业委会把这事儿贴出来之后,立马儿招来了大片骂声和疑问:“业委会这么随便就敢代表咱们业主去续签物业公司?这事儿咱们可不认!”
就在2022年8月22号那天,我们小区有100多个业主联合起来,跑到相关部门那儿告状,说业委会没经过正规程序就开个会,也没投票啥的,这根本就是违法嘛!他们要求有关部门好好管管这个小区业委会,让他们按照规矩办事儿。
到了同年12月份,姜某他们七个人作为小区业主代表,直接把小区业主委员会告到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要求撤销那个业委会在2022年9月5号发的物业服务合同续签公示通知,还要依法取消业委会跟物业公司签的那个破合同。浙江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也被拉进来当了个第三者。
被告业委会倒是挺能狡辩的,他们说,选择跟第三者续聘这事儿可不是他们自己说了算,而是咱们小区的业主们一起商量好的。虽然业主大会没法儿正常开,找人、投票、上门表决这些事儿都费劲得很,但是业委会成立以后,还有选聘物业公司这种大事儿等着处理呢,所以他们就简化了一些手续。而且,从被告之前做的那些事儿来看,他们只是在讨论续聘物业的事情,还没有最后决定要不要续聘,所以他们并没有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至于后面续聘的事儿,业主还是可以提意见保护自己的利益,然后业委会再根据这些意见做出决定。他们觉得,被告搞的这个公示活动可是公开透明、合理合法的,最后还通过了续聘决定。原告明明知道已经公示过了,却不去提意见,反倒跑过来起诉撤销,这不是瞎胡闹吗?
司法建议:动业主大会咋召开嘞?哪儿出毛病就得往哪儿指。再说街道也得负责指导本辖区内的业主大会成立和选委员会这事,还得帮忙物业大哥们监看他们的工作有没有违法乱纪的情况。
为了让这种纠纷少点儿,保护大家的合法权益,2023年6月份,常山法院在审案子的时候,发现这个小区选物业公司的事儿有点儿不太对劲,于是就给住建部门、某街道发了个司法建议,让他们赶紧指导这个小区开个业主大会,把物业服务到期后要不要再聘他们这事儿给说清楚。
到了2023年7月12号,住建部门终于回信儿了,说他们已经按照司法建议的要求,开始研究怎么举行这次表决投票啦,也弄明白了业主大会啥时候开,还会继续加强对业委会的监督指导。然后从2023年7月25日到30日,这个小区就真的开了个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就是讨论要不要续聘那个第三人当小区物业服务单位的事儿。
续签决定被撤销了!常山法院审理完以后觉得,业主撤销权可是法律规定的权利,就是为了防止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瞎搞,损害大家的合法权益,还给那些受损失的业主找个救命稻草。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这事儿得由业主们一起决定,得有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参与表决,而且得有超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才行。
法院查清楚了,这个案子里面,被告业委会在续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时候,根本没组织开业主大会,也没有证据能证明他们没法儿送达书面征求意见书之类的东西。虽然被告辩解说他们简化了程序,但是他们还是可以用别的方法比如网上开会什么的,结果被告啥都没干,只是在公告栏上贴了个续聘公示、续签公示通知之类的,这样可没法保证所有业主的合法权益。还有就是,“公告截止日后没参加表决的业主就当作同意这次公示内容”这个公示内容只贴在公告栏等地方,“当作同意”这几个字也没特别标出来,而且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里也没提到这事儿,所以不能直接就说没参加表决的业主就等于他们同意续聘,这条款有点儿问题。
因为某小区已经在司法建议的推动下开了业主大会临时会议,讨论了要不要续聘第三人为小区物业服务单位的事儿,所以庭审的时候,原告就撤回了他那份要求撤销某业委会跟浙江某物业服务公司签的物业服务合同的诉求。
最后,常山法院依法判决撤销被告常山县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于2022年9月5日做出的《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续签公示通知》的决定。
哈喽大家好!今天咱们来聊聊这个有趣的话题——怎么把握住咱们业主的救星—撤销权,好好地保护咱们的合法权益。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就是业主自己当家做主的关键所在。咱们作为业主,当然有权利参与到这些大事儿里头去,同时也要尽点儿责任。现在呢,咱们的权益被侵犯的事儿可不少见,业主撤销权的纠纷也是层出不穷。
别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早就给咱们支招了:“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可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哦。要是他们做出的决定损害了咱们的合法权益,那咱们就可以找人民法院把它给撤了。”所以啊,只要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损害了咱们的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程序,咱们就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来保护自己。下面我就给大家详细说说这个撤销权到底咋回事儿。
首先,咱们得明白撤销权的性质。
其实呢,撤销权就是一种形成权。不过跟普通的形成权不太一样,咱们这个撤销权得通过打官司才能实现,不能光靠咱们自己的意愿就能搞定。而且,《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也没说咱们能直接撤销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所以咱们得通过打官司,让人民法院来裁决。
其次,咱们得知道撤销权怎么行使,谁能行使。
这个撤销权啊,得通过打官司才能实现。只要是合法权益被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给伤害了的业主,都可以行使撤销权。说到业主身份嘛,可不只是那些房子的主人,还有那些虽然没有办房产证,但是已经合法占有的人,这两种人都有资格提起撤销之诉。
最后,咱们得了解撤销权行使的法律后果。
撤销权一旦行使,原来的法律关系就会消失。比如说,咱们行使撤销权,要求人民法院撤销那些损害咱们合法权益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如果这个决定只牵扯到业主们的权益,那人民法院撤销这个决定的法律效力就只针对诉讼当事人和其他业主;如果这个决定还牵扯到了业主、业主大会以及业主委员会以外的其他人,那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依据被撤销的决定和其他人搞出来的法律行为也就无效了。至于其他人因为被撤销的决定而受到的权益保护问题,那就要看第三方是不是故意的了:如果第三方是无意的,那他在和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搞的法律行为被判无效之后,就有权要求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赔偿他的损失;如果第三方是故意的,那他的行为被判无效之后,就没资格要求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赔偿他的损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