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12:04,一条反映沧州市运河区天成岭秀小区《小区规划与交付严重不符》的投诉挂上了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尊敬省委书记您好。
我是沧州市运河区居民。我所居住的天成岭秀小区,按照特级小区要求小区有凉亭和廊道,而我们小区的景观设计图还有规划图都显示小区有3处凉亭。小区以老年人居民较多,跟物业请求多次希望能按照原来规划给我们老年人哪怕是建一处亭子供大伙乘凉休息也行。收到申请后街道社区多次组织物业与业主沟通,住建局物业科也多次约谈物业,希望物业能够根据小区居民的合理诉求和意愿给我们老年人提供一处休闲乘凉的亭子。但物业态度消极,以各种理由推脱,我们交着沧州最贵的物业费,我想请示下领导,能不能让规划、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帮忙解决一下。我们想安度晚年,谢谢领导。
9月13日12:40,《天成领秀小区物业不作为》的投诉也出现在同一平台:
尊敬的省委书记您好:我是沧州市运河区天成岭秀小区居民。小区的广告收益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在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做出明确规定。而我们小区公共收益。物业解释小区没有公共收益,地下车库小区围墙楼体外侧,电梯轿厢内全部是广告。没经过业主同意物业私自把公共收益卖给电梯护板安装企业了,我们想问下沧州市市场监管局。这种做法是否合规合法? 如果不合规请指导物业立即停止侵犯业主的相关权益。撤出小区范围内全部广告,赔偿业主公共收益损失。
9月13日13:02,《业主公共收益损失》也挂在了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河北省委主要领导平台: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沧州市运河区天成岭秀小区居民,小区的广告收益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而我们小区公共收益,物业解释小区没有公共收益,地下车库小区围墙楼体外侧,电梯轿厢内全部是广告,没经过业主同意物业私自把公共收益卖给电梯护板安装企业了,这种做法是否合规合法?如果不合规请指导物业立即停止侵犯业主的相关权益,撤出小区范围内全部广告,赔偿业主公共收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