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了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0月10日作出的“沧市监处罚〔2024〕G0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5月14日,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河北德诺商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沧州鲜市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大京果(糕点)(商标:鸿亿水和图形,规格:400g/盒,标称生产者名称:太原市金一水食品厂)进行抽样检验。6月5日收到检验报告,经抽样检验,该批次大京果(糕点)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 GB 7099-2015相关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沧州鲜市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违法所得261.8元。沧州鲜市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2年5月,注册地位于沧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珠商贸城E座101号(经营场所:沧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珠商贸城原料成品仓库A)。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文具用品零售;食品销售等。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