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脚踹飞学生,还上去补两脚!12月5日,河南平顶山,网上流传一段视频,一教室内一黑衣男子一脚将一名身穿校服的学生踹飞,并上去补踢了两脚。据当地教育部门通报,该事件发生于11月19日,在平顶山衡水卓越高级中学,起因是被踢学生多次的扰乱课堂纪律,并辱骂这名老师。这名老师一时激动将学生踢倒,之后上去将倒地的学生踢了两脚。
目前该名老师已经被辞退。(信息来源:百姓关注)不管学生有什么错,作为老师如此的暴力对待,都是十分不可取的,也是令人愤怒的。老师有教育惩戒学生的权力,但绝对不包括暴力伤害的方式。根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规定,学生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或者打骂老师的,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对于情节较轻的,老师可以采取当场点名批评、责令赔礼道歉、口头或书面检讨,适当公益服务或者一节课以内的课堂站立等措施。情节较重的或当场教育拒不改正的,可由德育教师专门训导、安排专门校纪校规培训、暂停有关集体活动等。如果是情节严重的,在事先告知家长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停课一周或停学、安排专门课程或教育场所、法治副校长专门训导等措施。
更严重的则可以予以给予警告、留校察看等处分,高中阶段还可以采取开除学籍等处分。但绝对不允许以体罚或人身伤害的方式实施惩戒。《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十二条明确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以造成身体痛苦的方式体罚、不得辱骂歧视。这名教师的行为已经严重超出惩戒的范畴,已经属于人身伤害。所以首先就违反了教师《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依据该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教师违规体罚学生,情节轻微的,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当暂停履行职责或者依法依规给予处分;给学生身心造成伤害,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这名老师的行为可以说给学生身心都造成了严重损害,依规被辞退处理。同时行为已经涉及故意伤害违法,因为学生伤情不重,仅属于治安违法。依据《治安管理发法》四十三条,故意伤害他人或殴打他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所以这名老师还将面临治安行政处罚,当然其主观上除了有殴打的故意,还有教育惩戒的目的,不同于一般的殴打伤害,因此其主观恶性相对较低,如果能够取得被打者谅解,也可以从轻处理。最后,老师教书育人本是职责,但毕竟他们还是未成年学生,即便是对成年人,也不应该采取暴力手段。有明确的惩戒指引,老师管理学生就应该依法依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