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份在2024年7月5号的判决,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法院审判了一起持刀砍伤辅警的案件,事发的时候当事人喝醉了。
在2023年9月1号上午9点,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永西街有一精神病人犯病,群众报警需要警察的帮助,鞍山市公安局铁西分局永乐派出所民警前去处理,发现洪某拿着刀砍玻璃,还往楼下扔,在劝阻过程中,洪某拿刀砍民辅警,导致辅警马某左小臂及左肩膀被划伤,最后洪某被制服。
2024年3月14日,经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洪某当时是普通醉酒状态,案发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洪某福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最后洪某福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24年3月20日起至2024年11月19日止)
这份工作确实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希望大家今后工作顺利,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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