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果认为辅警无权、连贪污受贿的能力都没有,那只能说明你太外行。如果认为辅警贪污是在帮助他人背锅,也只能说明你不懂辅警的职责和权限。如果你还不能理解,换个角度想,如果是你,你会去背要关进去的锅吗?搭上自己和子女的前途?
2024年5月29号,嘉兴某法院审理了一起辅警受贿、滥用职权的案件。
2019年3月至2021年4月,甲在担任嘉兴市某局派出所辅警期间,与辅警丙一起,辅警甲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管理系统,为没有实际居住在嘉兴市的外地客户虚假登记居住信息共计600余条,使丁的外地客户在嘉兴得以进行机动车登记。
两年里,两人一共收取好处费共计420000余元,其中辅警甲得209725元。事后两人退还了好处费。
辅警甲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受贿罪追究。甲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滥用职权罪追究。
最终,甲犯受贿和滥用职权罪,一起决定执行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十一万元。时间是:2024年5月29日起至2025年9月28日止。
在这里再次解释一下,为什么辅警会有这个罪名?因为辅警被列入了国家工作人员。由于受贿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不把辅警列入,那么工作期间收了百万千万,都没有罪名处罚,只有开除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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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见多怪了吧。
还不是原本民警的岗位,事情却让辅警来做?才会出这事。
应该有人物,地点,时间才是真实的
家里没有点条件不要去干辅警,编外文职等工作。自己都养不活。
国家工作人员是什么样的一个称呼?辅警算是国家工作人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