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商賈之間多有售出之物概不退換之習俗,然則時至今日,購物之後若非心滿意足,則求退貨者比比皆是,且商家亦多寬容,惟需確保貨品完好,未損其二次銷售之能。此乃正道,亦昭示商家之誠信,保証貨品之質地,無半點虛偽。
然而,此種慣例移之於書畫市場,則似有扞格難通之處。筆者觀之,書畫家售其作品之後,罕有允許退換之例。余未嘗見有書畫家敢言:“吾所售之作品,任君隨時退還!”即如范曾之輩,亦不敢妄發斯言。蓋因書畫之價,內涵掮客之利潤,彼等豈肯輕易吐出?
至於地方小名頭之書畫家,彼等之作,一旦售出,欲再轉手他人,則必折價而售。何也?因其初次售價已至頂峰,未留升值之餘地,故欲其以原價收回,實為妄想。由此觀之,書畫家於售其作品時,往往以種種虛無縹緲之辭藻,誘使購者欣然納之,至於作品之真實價值,則未可知矣。
余每歎息前賢大收藏家之明智,彼等對於在世畫家之作,悉數拒之門外。此舉誠為高明,以其深知藝術市場之變幻莫測,況乎在世畫家之作品,其價值尚未定型,風險自亦隨之增加。由是觀之,收藏之道,亦需慎之又慎,方能避險趨利,不致受欺。
王唯行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