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一男子暴打哺乳期女友,你对此怎么看?

模块人生路 2024-04-17 00:22:11

今年1月5日,网络上流传着一个视频。视频中发生的事件是在唐山,视频中一个壮汉暴力殴打一名女性,并使用童车从上而下,暴力打砸这名女性。性质比较恶劣,手段非常残忍。

“女子被打倒在客厅地板后,黑衣男子仍不依不饶,甚至用一部塑料童车猛砸女子的头部。被打女子挣扎着要求保姆打电话报警,称自己被打得不行了。女子在地上躺了约40秒,期间孩子不断看向躺着地上的女子。随后,黑衣男子闻声又一脚猛踢女子腹部。”1月6日中午,记者从相关部门处获悉,事发唐山,涉事男方和女方系同居关系,没有领结婚证。两人生育一个孩子,为家庭经济发生矛盾,男子对女子施暴。目前,涉事男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受伤女子第一时间被送医救治,伤情不重,无生命危险。

事发后,女方亲属发布了监控视频。目前,涉事男子已向女方道歉,并获得女方亲属的谅解,已删除了相关视频。(以上取自官方新闻)。

单从视频中看,这个唐山男子手段残忍,气急败坏,完全失去了理智,他使用童车用力打砸这个女性头部的时候,如果稍微偏了一点,那么这个女性很有可能失去生命,或者至少是重伤。

那么这么狠毒的行为,这个男子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

现在这个男的已经被行政拘留了,行政拘留是比较轻微的一种处罚方法。相关单位有可能执行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这个恶男的行为,如果是仅仅行政拘留,估计很多网友会不舒服。因为处罚较轻,保不齐恶男以后会变本加厉。而且起不到震慑的作用。我们普通老百姓如果不关注这种社会事件,那么下一个受伤害的可能就是我们的姐妹。

那么这个恶男可以被判刑吗?他是否犯了故意伤害罪?

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也就是说,伤情是判断这个恶男应该被拘留还是判刑的重要参考依据。

根据官方发布的消息:视频中受害人没有生命危险,而且伤情不重,有可能是轻伤或者轻微伤。

但是这个恶男是否犯有杀人未遂等等犯罪情节,只能等有关单位调查后来判断了。

希望有法律的大神,能够分析一下,这个恶男是否够了治安拘留或者刑事拘留的标准。

请记住,如果我们不关注这种事件,如果我们不发声,那么以后受伤害的可能就是我们的姐妹。

事情的起因并非是受害人不忠或者不讲理,仅仅是经济纠纷。

至于受害人家属为什么原谅这个恶男,估计是在未婚先有孩子的情况下,怕对孩子的未来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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