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有媒体报道“怀胎7月女大学生被当肾病医治后身亡”一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首先让我们来回顾一下事情始末:
今年2月,寒假回家的大二学生庞某因身体发胖,干活时有些气喘,被其父母注意,平时瘦瘦的女儿胖了不少,父母便询问情况,庞某只说肚子有些疼,再没有其他不适症状。后在家人的带领下,庞某去河南南阳邓州市人民医院检查。
在进行一系列检查后,庞某被诊断为肾病综合征,入住医院肾内科治疗。据邓州市人民医院出具的病历资料显示:入院诊断为肾病综合征、胸腔积液、心包积液、肺炎、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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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患者入院后医生完善相关检查,给予肾脏穿刺活检,应用激素、抗凝、保护肾功能、减少尿蛋白、抗感染及对症治疗,多日的查房记录上,也注明“肾病综合征较重”“肾病面容”。
治疗了几天后,没想到,大年初二(2月11日)晚,庞某呼吸困难昏迷不醒,肾内科邀请其他科室医生进行会诊。会诊意见中,医生建议给予呋塞米静脉注射、多索茶碱+甲强龙静脉点滴对症治疗。同时进行气管插管和呼吸机治疗,无效后,于2月12日凌晨转院至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
令人不解的是,在转至上级医院救治时,庞某并没有被确诊为肾病综合征,而是“怀孕七个多月胎死腹中”。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记录显示,“患者腹部膨隆,与孕晚期相仿,彩超提示怀孕”。会诊后认为是“妊娠合并心脏病,胎死宫内,孕31周+。”
2月12日上午,庞某被转运到南阳市中心医院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诊断结果和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一致,遂立即安排进行剖宫取胎手术。手术后,庞某一直处于昏迷状态,持续到2月20日,这名年龄仅为23岁、正处于青春年华的女大学生不幸死亡。
事件发生后,邓州市卫健委牵头,成立工作专班,调查事故原因,初步认为,这是一起既有患者未能真实说明病情,又有医疗人员漏诊误诊造成的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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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庞某父亲对于隐瞒病史予以确认,但仍提出质疑,“我女儿隐瞒了怀孕的实情,难道医院检查不出来吗?”
对此,有不少网友为医生抱不平,“一个女大学生,人家说没有怀孕,你硬要叫人家检查孕检,你怕不怕人家骂你诽谤或者过度医疗?”“她做了检查,万一没怀孕,家属扯皮,费用谁掏?”
入院记录里清晰记载着患者月经规律,甚至还记载了末次月经是2024年2月1日,也就是入院前一周。可见医生问诊时,庞某并没有说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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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之医生在问诊及体格检查不够细致,没有考虑做B超检查,根据下肢水肿和腹部膨隆的表现,就下意识将病因归结于肾病方向。
在此事件中,医院的角色无疑是关键的。如果医院能够在第一时间准确诊断出庞某的病情,或许这场悲剧就能够避免。但现实却是残酷的,医院的误诊导致了无法挽回的后果。
随着这一事件在网上的曝光,舆论迅速发酵。人们开始质疑,医院是否存在过失?庞某的家人是否尽到了应有的监护责任?更重要的是,我们这个社会,是否给予了年轻人足够的性教育和医疗知识?
无论原因如何,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离我们而去,这是不争的事实。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对事件的谴责,更需要的是对整个医疗体系和社会教育的深刻反思。
1.医方应依规行医,依法管理
作为医方需要按照诊疗规范实施医疗行为,对于临床上可能存在的风险,医方有必要形成各种管理规定,帮助临床规避风险、减少差错事故。对于危重孕产妇救治的培训每年都会有,不单是面对妇产科和急诊科,所有可能接触到孕产妇的科室都需要定期接受培训,以提高对于孕产妇识别和救治的水平。另外,筛查孕产妇的流程需要作为标准流程规定下来,作为重要管理措施。
2.教育部门的健康教育要做到位
国家一直在加强、升级中小学、高等教育阶段的健康教育,但是效果还是很不理想。从医生的角度可以发现,即使受到高等教育,患者仍旧不能正确表述症状,很多人在医院强调隐私保护,而拒绝提供既往史、个人史等内容。
面对医生的询问,故意隐瞒病史、编造病史者也大有人在,根本不能认识到这种行为可能存在致命风险。缺乏基础护理常识,不按照医嘱服药或随意停药,盲目相信偏方的情况也很常见。教育工作任重而道远。
哈。大肚子 医生第一诊就需要按肚子。而小孩是有骨的 是硬的。這一按就算相信病人说的。那么考虑的就是大块异物。那么大块异物就不可能是吃下的东西。第一考虑应該是肿瘤啦。直接X拍照啦。就算出事也是幅射导致的。所以第一责任就是医生沒有按诊。不负责任导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