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被性侵8次,男孩不用担责?

转角路口的梦 2023-03-23 13:22:45

不负刑事责任?”重庆,一12岁的女孩,因读书的原因,被送到表姐家寄宿,可谁曾想到,表姐12岁的儿子张川川竟多次打骂、威胁她,并对其实施性侵行为。对方甚至扬言说,“如果你报警,等长大了也要找到你,杀了你。”

噩梦

女孩小鲁,是家中的小妹,母亲去世后,跟随父亲生活,但考虑到父亲年龄大了,照顾小鲁不方便,其大姐、二哥为了照顾她,专门把她接到市区。但因为大姐、二哥不是小妹的法定监护人,小妹不能在市区上学。

不得已只能把小妹送回到原户籍地去上学,也就是重庆郊区,为了方便照顾小妹生活,他们把小妹寄养在了表姐家,并且每月支付2000元的生活费。

没想到,这才是小妹噩梦的开始!

2020年到2021年期间,表姐的儿子张川川多次对她进行多次打骂、性侵,并威胁她不能告诉家长,否则杀了他。由于害怕,小妹一直不敢告诉家里人。

2021年5月26日,当张川川再次侵犯她时,小妹在反抗过程中被打了一巴掌,到学校借同学的电话手表向姐姐求救。

后来,在公安的询问下,张川川承认侵犯小妹8次之多!

简直令人发指!难以想象,这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孩子的所作所为!

小鲁报案后,收到了公安局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因张川川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该案属于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情形,该案刑事诉讼程序即告终结。

年龄成了未成年人作恶的保护伞?

这件事情的发生,真的太让人气愤了!仅仅因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施暴者就得以逍遥法外?法律终究成了低龄作恶者的保护伞?

据统计,近5年检察机关起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13.1万人,此类犯罪已成侵害未成年人最突出犯罪。

但如果加害人未满14岁,因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公安机关一般不予立案。再加上相关矫治教育的缺位,导致这类案件频发。

如前两天被热议的山东11岁女孩被性侵案,其中案件主谋因不满14岁被释放。

未成年人遭到侵害后,除了给被害人造成身体上的创伤,往往还会留下很深的心理阴影,有些会伴随一辈子,都无法治愈。

“低龄犯罪者”毫发无损,受害者渴盼的正义难以伸张”!这真的是我们的法律所要实现的初衷吗?

一个知道利用法律空隙来犯罪的孩子,其心智成熟程度与成年人并未相差多少。甚至会因为法律的保护更加肆无忌惮,无底线的作恶。

法律对他们的保护就是纵容,纵容他们犯更大的恶,纵容他们去伤害更多无辜的人!

家长的“放纵”不容忽视

在这个案件中,我们同时看到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家长的放纵”。

事发后表姐向鲁涵透露,之前曾发现儿子摸小妹的身体,当时把儿子打了一顿。

有多少未成年人侵害他人,是由于父母的溺爱与纵容。这种溺爱让他们对社会对法律毫无敬畏之心,才会犯此大错!

著名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李天一”就是很好的例子。15岁进少管所,17岁被判刑10年后,狂妄少年最终酿下后果。而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不是无迹可寻的,早在李天一读小学时,他就已经是校内小霸王。违纪、逃课、打架,甚至把同学推下楼,也能安然无事。这都来源于父母没有原则的”守护“!最终酿成大祸!

“子不教,父之过”,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责任人。“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家长要切实承担起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责任。切不可过度溺爱、包庇孩子的恶行,否则就是害了他们!

写在最后

法律是有温度的,但更应该有力度的。任何人触犯法律底线都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绝不能让坏孩子逍遥法外。对一些涉嫌犯罪,但是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绝不能一放了之,必须依法予以一定的惩戒和矫治。

0 阅读:9

转角路口的梦

简介:娱乐天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