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责令停产停业10天,山西来福老陈醋生产的白醋抽检不合格

昌桥食品 2024-09-30 12:52:44

近期,山西来福老陈醋股份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受到行政处罚。

清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清市监处罚〔2024〕64号)显示,山西来福老陈醋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8日生产的规格型号为360ml/袋的来福白醋(食醋),经抽样检验,总酸(以乙酸计)项目标准指标≧4.00g/ml,实测值为3.47g/100ml,不符合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要求、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该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清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责令停产停业10天;二、没收违法所得682.5 元;三、罚款90000.00元;罚没款共计90682.5.00元。

不仅如此,根据今年4月清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清市监处罚〔2024〕10号),山西来福老陈醋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生产的规格型号为360ml/袋的来福白醋(食醋)经抽样检验,同样检出总酸(以乙酸计)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清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780.00元;二、罚款18500.00元;罚没款共计19280.00元。

此外,根据2022年5月清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清市监处[2022]44号),山西来福老陈醋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05月18日生产的规格型号:300ml/袋、商标为来福的山西陈醋(酿造食醋)经抽样检验,不挥发酸(以乳酸计)项目不符合GB/T 18187-2000《酿造食醋》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山西来福老陈醋股份有限公司被处罚20000元。

山西来福老陈醋股份有限公司坐落在“中国醋都”山西清徐,主营老陈醋、白醋和礼品醋等的生产销售。“来福”品牌源于1644年,来福公司由山西老陈醋嫡系传人荣学泽在改制后传承创立,并被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企业。

来源:每日食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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