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制毒饵捕鸟,获刑又赔偿

扬眼 2024-10-17 22:26:12

男子用剧毒农药“克百威”调制毒饵,放鸟鸣声吸引候鸟吃食,共计捕杀野生鸟类616只,最终迎来法律的制裁。

2023年10月12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夏某某为了自己食用和销售,在沭阳县沂河淌的麦地,利用含有克百威(剧毒农药)成分的虫子为毒饵,用唱机播放云雀的鸟鸣声引诱小鸟前来觅食,以此将觅食的小鸟毒死,共计毒死野生鸟类616只。

其中128只已被去毛处理。经鉴定,在上述128只无羽鸟类死体中随机抽样5只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云雀;余488只野生鸟类中,417只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云雀;其余均为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简称“三有动物”) ,其中,4只为白鹡鸰,1只为西黄鹡鸰,23只为树鹨,3只为黄头鹡鸰;40只无法通过外观形态确定种属。

2024年10月12日,经沭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诉讼,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夏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对其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生态损害造成的损失642300元。

检察官介绍,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明令禁止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具有重要的科学、生态、文化、历史等价值,捕杀野生动物不仅侵害了国家利益,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生态损害造成的损失。

鸟类作为生态系统中的重要一环,对维护生态系统稳定和生物多样性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沭阳县检察院将依法履职,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对非法狩猎犯罪“重拳打击”,要求违法行为人对生态损害进行实质性修复,确保野生动物保护成果落实落地。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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