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倒翁连环话丨没有制度规定,就无法处理违纪员工吗?

中国劳动保障报 2024-10-22 18:40:17

不倒翁连环话

撰文丨孟晓蕊

漫画丨姜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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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因为发现一名职工存在虚构病假单的问题而与他解除了劳动合同,但他说我们规章制度里对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并没有明确规定,所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他提起仲裁申请主张赔偿金,会得到支持吗?”近日,某地人社部门在开展线下普法活动时,接待了前来咨询的某企业人力资源经理曹先生,他为公司不久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会不会带来法律风险而担忧。

原来,这家公司的一名员工刘某近半年来断断续续请病假,而且诊断证明上的疾病总是变化。在执行请销假程序时,这些迹象引起了刘某所在部门负责人的怀疑,并上报给人力资源部。曹先生调查后发现,刘某的诊断证明都是伪造的,他还将伪造途径和方式告诉了公司其他一些员工,导致部分员工也想尝试。这让公司管理层非常气愤。后经管理层讨论,公司以刘某严重影响正常管理和员工队伍风气为由,与他解除劳动合同。但刘某却拿出当初入职时公司发放的规章制度手册,提出其中并未规定伪造诊断证明就要被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的解除行为违法,并扬言要去申请仲裁。曹先生虽然认同公司的决定,但也担心发生劳动争议会对公司不利,因此决定咨询人社部门。

问清事情的缘由和刘某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后,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告诉曹先生,他们的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并不违法。

这是因为,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以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以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向员工公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为前提。但规章制度不可能穷尽员工的所有违规行为,对于规章制度没有规定的严重违纪行为,用人单位并不是就没有处理权。《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因此,如果员工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刘某多次伪造诊断证明,构成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还差点让其他员工也“钻空子”,已造成恶劣影响,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持正常管理秩序的正当行为。

工作人员还提醒曹先生,今后在缺乏规章制度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要结合员工的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来作出慎重合理的决定,避免不当解除带来法律风险。

听了工作人员的解释,曹先生才放下心来。他还提出,回去后要建议公司领导完善规章制度和处分方式,妥善处理员工违纪问题。

不倒翁连环话

聚焦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与员工关系实务知识

以普法小故事与漫画结合的形式

为用人单位点明合规化管理的必要性

为劳动者分析合理维权的着力点

促进劳动关系双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编辑丨邱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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