佤邦首次因官员作为电诈保护伞主动逮捕、处罚自身政府体系官员

流水华年镌记忆 2024-04-06 10:03:12

2024年4月2日,佤邦司法委发布通告,在通告中确认了佤邦勐波县勐平区副区长李尼双、勐平区派出所所长李岩依为电诈团伙充当保护伞,并对二人进行了处罚。

这是佤邦首次对官员作为电信网络诈骗保护伞而主动调查确认并逮捕和处罚佤邦自身政府体系官员。

大家也都比较清楚,此前佤邦确实也发出过逮捕令,也就是对鲍岩板和何春田两位政府高官的逮捕令。

但是那个逮捕令是在中国对这两个人发出了通缉令三个多月之后才发布的逮捕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认为佤邦对鲍岩板和何春田发出逮捕令是有一定被动成分在里头的,而且直到今天,这两个人仍然没有被抓着。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佤邦司法委虽然主动因充当电信网络诈骗保护伞逮捕处罚了两位佤邦政府体系的官员,但是处罚的相对比较轻微。

佤邦虽然对这两个人开除了党籍并撤销了行政职务,但是对这两个人的刑事处罚却非常轻微,只是判了一年刑而已——那就是说一年之后这两个人又是自由人了。

我们认为,对于已经犯下了充当电信网络诈骗保护伞之罪行的情况下,不应该仅仅只判一年刑,犯罪人不应该仅仅只承担一年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这是我想说的第1点。

第2点,在佤邦司法委发布的通告当中,具体案件语焉不详,没有细节内容,也不知道量刑标准是从什么地方推算出来的,总之给人的感觉就像是葫芦僧判断葫芦案一样。

这两个人到底情节多严重?涉案金额多大?作案时间多长?作为电信网络诈骗保护伞所保护的电诈人员规模多少?收受了多少保护费等等?

这些都没有详细的披露,因此他们犯罪的情节轻重,我们无从得知。

但是有一个小细节还是暴露出来了端倪。

在佤邦司法委的通告当中,有一句话写到:“李岩依提供给该团伙的作案酒店,予以没收。”

大家看到了吗?这位官员竟然提供酒店给电诈分子使用,那说明他所保护的电诈人员数量一定不在少数,再差的酒店也能容纳个几十上百人吧。

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佤邦对官员的处罚还是相对比较轻的,并没有判处他们重罪。

当然了,尽管如此,我们也应该一分为二的来看待佤邦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态度。

一方面,佤邦对其官僚体系里面充当电信网络诈骗保护伞的官员,处罚力度还是比较轻的。

但是,另外一方面,我们也看到佤邦毕竟还是走出了这一步,开始动真格对自身体系内的官员主动进行调查抓捕并且判刑了。

能够走出第1步,就能够走出第2步,我们认为佤邦对政府体系的官员进行逮捕并判刑形成的这种先例对佤邦体系内的其他官员也有一定的震慑作用,对佤邦地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还是有较大的积极意义的。

此前佤邦虽然对何春田和鲍岩板发出了逮捕令,但是人始终没抓着,这两个人仍然逍遥法外,由此也让广大网友推断猜测有两种可能:

到底是佤邦不想抓这两个人还是用全力抓这两个人,但是没有抓得着?

这也让我帮的其他官员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所以一些佤邦官员仍然肆无忌惮,不见棺材不掉泪,直到今天还在明目张胆的顶风作案,充当电信网络诈骗保护伞。

但是此次佤邦司法委这个案件一出来,我们认为佤邦至少走出了具有积极意义的第1步。

当然,后续佤邦地区到底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是否是零容忍的态度?还有待进一步的观察。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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