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7m的民用建筑拟限用有机板材类和薄抹灰外墙保温系统

节能保温建筑 2024-03-31 00:02:32

2023年4月23日,浙江省建设厅发布了《浙江省建设领域“十四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第一批)》的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23日至5月7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意见文件指出:墙体材料、保温系统及辅配材料技术类别:墙体有机板材类和喷涂类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限用于建筑高度≤27m;在建筑墙体及屋面材料技术类别中:菱镁类复合保温墙板和体积吸水率大于20%的保温材料列入禁止使用。

为有效提升我省建设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和绿色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水平,助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09号),经公开征集、专家评审,我厅拟订了《浙江省建设领域“十四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第一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5月7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联系方式:厅科技设计处,0571-87052842;省造价总站科技推广室,0571-88053231,电子邮箱:zjzjkjtg@163.com,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8号(浙江建设科技研发中心12楼)1210办公室,邮编:310012。

附件:《浙江省建设领域“十四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第一批)(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23日

附件

浙江省建设领域“十四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第一批)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省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助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09号)等相关要求,我厅组织制定了《浙江省建设领域“十四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第一批)》,现予以发布,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月××日

来源:浙江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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