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从未停止!上海一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张铮获刑10年6个月,受贿超1100万

晨晨看时事 2023-04-23 12:40:01

根据上海一中级法院的公告,上海市1号法院今日(23号)开庭审理了上海松江区法院党组书记兼院长张铮受贿案件。法庭认为,张铮身为公务员,却凭借自己的职权和工作上的优势,屡次收受委托人的贿赂,并为其提供帮助,其中涉及的数额共计1110.9600元,已构成受贿犯罪,情节极其恶劣。考虑到张铮到案后坦白交代,积极上交犯罪所得,法庭判决其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10万元人民币。

在此之前,上海纪检监察机关已经公布,张铮身为一名共产党员,却失去了自己的理想,公职人员初衷,违背了自己的原则,违反了法律,滥用职权,影响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整个政法机关的声誉。张铮未按相关要求及时汇报重要情况,严重违反了政治纪律;违反八项规定,在经营活动过程中,经常出现在各种场所,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为经营活动提供便利;违反廉政建设,长期、违纪地向管理和服务人员借钱;违纪违法,对审判工作进行干涉、干涉;违纪违法;违纪违法;滥用职权,为别人谋取私利,收取大量财物。张铮是一名对党内政治生活有较大危害的党员,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有行贿嫌疑,十八大后仍未停止对党员干部的追责,其行为已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根据上海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请上海市委同意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张铮作出以下决定:开除党籍;上海市纪委将对其进行党纪、党纪和党纪等方面的处理,并对其予以没收;对其自行缴纳的非法所得,应依法登记并缴纳;对其涉嫌违法行为,将其转交给检察院,并将涉案财产一并转交。

作为一名公职人员,不仅需要履行好职责使命,并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更要时刻记住自己的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保持清廉、做事公正,为人民谋福利。在这个过程中,若出现某些身不由己的企图或者克制不住的妄念,贪污受贿等违反廉洁职业操守的行为,必然会为其带来难以承受的结果。

在新时代,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公职人员队伍的建设也进入了新时期。我们希望,在新的征程上,公职人员们能够始终把为人民服务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念和职业精神,成为真正的为人民服务的“勇士”。而任何贪污受贿等违规行为都必将受到应有的惩罚,以满足人民对廉洁政府的诉求,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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