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元祥案件是一起备受关注的案件,很多人问我是怎么回事,我把网上搜到的情况经过,发给大家,不加任何评论,大家自会有各自的看法!
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物背景:侯元祥是山东临沂市沂水县人,曾在当地小学、中学任教,2003 年起停薪留职,先后跟随多名老中医学习传统医学。他声称从 “二姥爷” 那里得知一个治疗肿瘤的配方,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改进自创药方。其女儿侯静毕业于山东中医药大学(成人教育),2018 年在青岛市黄岛区成立颐养康综合门诊部;儿子侯雷、妻子肖培臻、前女婿付松杰等家人也参与到相关活动中。
二、案件经过: 非法行医及售药行为:2011 年以来,侯元祥及其女儿侯静等人在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的情况下,通过在网络上投放侯元祥虚假个人简历,在山东潍坊市、淄博市、青岛市黄岛区等地号脉问诊,并销售自称抗癌的药物,包括 “抗癌 1 号”“抗癌 2 号” 以及 “野生心脑汤” 等中药制剂。 2022 年 1 月,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查处侯静等人在黄岛区某公寓非法行医、制售 “三无” 药品的案件。此后,侯元祥及其妻子、儿子、前女婿、外甥等均被公安机关抓获。2022 年 8 月,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
三、一审判决及争议: 一审判决:2023 年 2 月,青岛市黄岛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侯元祥被判刑 12 年并处罚金 1200 万元;侯静被判刑 11 年并处罚金 900 万元;侯雷被判刑 8 年并处罚金 500 万元;肖培臻被判刑 5 年并处罚金 300 万元;付松杰被判刑 3 年并处罚金 50 万元;侯元祥三妹的儿子李帅因诈骗罪、窝藏罪被判刑 11 年。6 人的总刑期为 50 年,罚金总计 2980 万元。
四、争议焦点: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涉案的 “抗癌 1 号” 等中药制剂认定为假药,这成为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侯元祥的辩护人认为其行为应确定为 “妨害药品管理罪” 更为确切;侯静的辩护人提出出售有疗效的民间传承药方,不能认定为生产、销售假药罪;侯雷的辩护人则认为违规生产销售一些有作用的 “民间偏方”,是违反药品管理规定的行政违法行为,不能认定为生产、销售假药罪。
五、二审裁定:2023 年 8 月 30 日,青岛中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黄岛区法院此前作出的一审刑事判决,发回该院重新审判。
以上是侯元祥案的简单经过,此案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争议,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典型的糊涂案 应该遵守四不放过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