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本报从信用中国(贵州)获悉,由于总承包的纳晴高速公路项目连续发生两起隧道坍塌事故,各造成1人死亡,日前,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连吃两张罚单,处罚金额均为46万元,总金额合计92万元。
本报注意到,经查实,2023年4月7日14时30分许,在建纳晴高速公路T8标段后寨隧道右洞YK70+150发生隧道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400万元。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为纳晴高速T8标段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隧道专业分包单位违规将工程承包给个人以及隧道施工过程中不按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等问题隐患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依据安全生产法有关条款,六枝特区应急管理局对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罚款460000元。
本报还注意到,该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为〔六枝〕应急罚〔2024〕事故-1-1号,违法行为类型为生产安全事故类违法,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09-23。
此外,本报发现,在上述事故发生不足一个月,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的纳晴高速T7标段再次发生隧道坍塌亡人事故。据处罚信息显示,2023年5月4日16时许,在建纳晴高速公路T7标段新发寨隧道右洞YK49+316~YK49+318发生隧道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96.5万元。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为纳晴高速T7标段总承包单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对隧道施工中不按规范施工、不按隧道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问题隐患管理不到位;对隧道劳务分包单位多次出现的违规作业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依据安全生产法有关条款,六枝特区应急管理局对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再次处以人民币460000元的罚款。本报注意到,该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为〔六枝〕应急罚〔2024〕事故-4-1号,处罚决定日期同样为2024-09-23。
本报查询发现,纳晴高速全称为纳雍—晴隆高速公路,是贵州省连接毕节市纳雍县与黔西南州晴隆县的高速公路,是中国国家高速公路网纳雍—兴义高速公路(国家高速G7612)的重要组成部分。纳雍—晴隆高速公路主线路线全长约162公里,全线分段采用四、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项目总投资约354亿元。2021年9月6日,纳雍—晴隆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获批复,项目实质性动工。
本报通过企查查了解到,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现任法定代表人为王少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000615569922K,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湖北省宜昌市夜明珠路35号,所属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文|中国基建报 邓少杰)
版权声明:未经授权,《中国基建报》报道严禁转载、抄袭或利用AI软件改写,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