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结婚证也应该“七天无理由退货”。“二婚”之名虚虚实实

感谢时光 2024-05-11 08:06:45

»»»伪装是人性。不伪装是选择。无论人品如何,领结婚证之前都或多或少有伪装的成分。只不过,有人伪装了脾气、有人伪装了收入、有人伪装了工作、有人伪装了性取向、有人伪装了疾病、有人伪装了出身甚至还有人伪装了婚史。

结婚证会说话:

>好好生活,从此以后,每分每秒都是我们。

>人生我幸运了两次就好。第一次遇到你。第二次,我的余生全是你。

>终于领证了,送你一年四季人间最美的风景,里面都有我。

>结婚证房产证一天领的。

结婚证只能证明两个人生活在一起的合法性,但是否合适,婚后才能证明。

»»婚前的浪漫,婚礼上的笑与泪,都无法保证真正的婚姻生活中的甜蜜与包容,更不能保证彼此扶持与成全。从第一眼的悄然心动到心中暗许的坚定不移,都需要婚后生活中的用心守护和彼此珍惜。而婚姻生活的面纱,会被晨星掀起,一对对童话故事里的公主和王子,正在享受着人间烟火好时光。

>民政局发结婚证那天,是我官宣领对象的日子。恋爱长跑的终点就是一杯杯敬四方宾客的酒。真爱不分时间,领证才是起点。

>石家庄普法官方账号有一篇普法案例。男子王某与女子张某经人介绍,交往一段时间领证结婚。王某有婚史,而张某是初婚。可是两个人才结婚几天,张某就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原来二人从相识到结婚,没有夫妻之实。

[微风][微风]像这种情况,是不是民政局就应该顺利注销两个人的结婚证!毕竟对于张某来说,只因为办了结婚证,就变成一个名誉上的二婚女人,太冤枉了!

>同对方的优点恋爱,与对方的缺点结婚。如果用恋爱的方式过日子,那几天后就想离婚的大有人在。这种情况不允许“七天无理由退货”!拿出老一辈的革命精神就好: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没有欺瞒,就不给退货!

>婚姻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婚礼的喜庆圆满是众望所归。但有些新人在婚礼当天发生了矛盾,直接就不欢而散。这样的结婚证是不是该注销掉?

>新郎或者新娘在婚礼当天就同婚庆公司闹翻。结果造成三足鼎立的局面,也直接闹掰。这样的结婚证是不是该注销掉?

>领结婚证之前没有进行体检,或者体检之后没有坦诚相告。结婚之后很快发现以前的体检信息上写着不治之症或者传染病。这种情况下,结婚证是不是该注销掉?

>都按照初婚交往,领证之后发现对方是二婚。这种情况下,结婚证是否该注销掉?

>领证之后发现自己陷入了同婚。这种情况下,结婚证该不该注销掉?

>>恋爱很美好,结婚须谨慎。

婚姻就像脚上的鞋子,舒服不舒服,自己最清楚。结婚证只是一张纸,注销不注销也无所谓。所谓的“七天无理由退货”,只是滑天下之大稽的玩笑而已!

愿所有人婚后有心情细数当年的恋爱史,夫妻双方永远心系一处,心心相印,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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