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庆律师事务所-金鹰奖删除刘亦菲入围资格

踏碎清寒 2024-09-11 11:39:26

9月10日晚,金鹰奖删除刘亦菲入围资格冲上热搜,引发关注。

据了解,第三十二届中国电视金鹰奖已开始投票,刘亦菲本来凭借主演《去有风的地方》《梦华录》两部作品入围第一轮,但是在第二轮投票开始后,其入围资格就被取消。

中国电视金鹰奖的前身为 “《大众电视》金鹰奖”,由时任浙江电视台台长林辰夫发起,浙江《大众电视》杂志社于 1983 年创办。首届金鹰奖颁奖大会于 1983 年在云南省昆明市举行,这在当时的电视界引起了很大的轰动,成为电视创作繁荣背景下的重要奖项。当时影视界已经有了金鸡奖、百花奖、飞天奖等,但金鹰奖的出现仍然受到了广泛关注。

据了解,第三十二届中国电视金鹰奖已开始投票在第一轮中,刘亦菲本来凭借主演《去有风的地方》《梦华录》两部作品入围,但是在第二轮投票开始后,其入围资格就被取消。金鹰奖取消刘亦菲入围资格是否合理呢?

从规则角度看,金鹰奖规定参评者须有中国国籍,刘亦菲是美国国籍,按规则行事有其合理性,规则确保奖项权威性和专业性。

从艺术成就角度,刘亦菲有《去有风的地方》《梦华录》等佳作,表演水平和艺术魅力获观众认可,取消入围让人惋惜,不应因国籍忽视其艺术成就。

从奖项性质而言,金鹰奖是全国性电视艺术综合奖项,旨在表彰中国电视艺术优秀作品和人才,强调中国特色,要求中国国籍符合设立初衷。此事引发广泛讨论,提醒公众重视奖项规则,也促使人们思考国籍与艺术奖项关系及如何平衡规则与艺术价值,促进电视艺术多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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