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外女主内”是几千年形成的传统家庭模式,这种模式在工业社会已经不普适,男方认为自己可以或者应该凭借先天性别,在婚姻中天然高女方一等的观念,也早已是落后思维。
无论男女,婚姻中的地位都应该凭自己的能力去维持,福建男子黄全忠却在做了上门女婿之后,深深自卑于自己成了守家的“女人”,为彰显所谓男子气概,不惜趁岳母熟睡时入室实施QF,结果导致失去一切,更锒铛入狱接受教训。
(涉及隐私,案中人名皆为化名)
黄全忠是福建泉州人,因为家境不好,没念过几本书就开始混社会打零工,但凡上进些,他手脚健全,养活自己没有问题,无奈黄全忠手脚不大勤快,思来想去,索性经人介绍做上门女婿,早早成了家。
因为结婚太早,黄全忠和妻子黄玉没有直接领证,摆了酒席、请了亲友,黄全忠随即到妻子家生活,就算正式走完流程。1994年,黄全忠20岁,有了女儿,孩子的到来让这个家开销逐渐多起来,考虑再三,黄玉决定外出打工挣钱。
靠丈夫,她怕自己和女儿会饿死。黄家有三姐妹,黄玉排第二,姐姐妹妹都嫁去别家,黄玉听从母亲张翠芳的意思招上门女婿也是因为父亲去世早,为母亲找个男丁当儿子养,给家里添个健壮劳动力。
没想到黄全忠起初还本分度日,越到后面心思就越变得古怪起来。
黄全忠在家做家务,照顾女儿和岳母,除了干农活就是做电工,挣钱不多,反而妻子在外头能挣不少,这个家主要靠她,长此以往,女主外,男主内,黄全忠只觉得自己活得“像个女人”,心中不舒畅,再加上岳母张翠芳常指使他做事,更令他感觉在这个家毫无地位可言。
往村里走一走,他也抬不起头,上门女婿在当地的农村就和小媳妇差不多,黄全忠偶尔听到别人私下笑他靠妻子家的女人养,便大为羞恼。随着女儿逐渐长大,他和妻子之间的感情变得冷淡,很少有私生活。
原因也不复杂,一是因为聚少离多,二是黄全忠过了三十岁,查出患有男性疾病,身有一定障碍。种种因素堆积,黄全忠逐渐自卑,疑神疑鬼,总怀疑妻子在外面有了人,黄玉每次回家,他习惯偷偷查对方手机,黄玉发现后,自然恼火,夫妻俩互相指责。
一个抱怨妻子不够坦诚,一个觉得丈夫莫名其妙,在家做点家务、看看孩子,也没挣到几分钱,全靠自己养着,还成天没事找事。张翠芳看小两口吵架自然要劝和,话里话外向着自家女儿,把黄全忠的脾气压下去。
黄全忠十分憋屈,对妻子和岳母都没好气,只碍于自己上门女婿的身份,将怨恨都藏心里,等着哪天爆发。这一天很快就来了,2009年,黄家要盖新房,黄全忠四处借了钱,又从张翠芳那里拿到不少支持,楼房动工修建。
因为丈夫和母亲都忙,黄玉索性也赶回家帮着照料打点,谁知这次回家后,夫妻俩再次爆发矛盾。起因是黄全忠发现妻子一反常态,添置了几件新衣服,还买了新首饰,便怀疑是外面男人送的,明里暗里试探,黄玉受不了他这副样子,怒而吼道:
“我自己打工挣钱不能买东西?你给买过吗?就是外面的男人买,你个没用的也管不着!”
黄全忠被妻子一吼,揭了短,再听张翠芳数落他没用,便不敢再高声嚷,咕哝着走开。事后,他越想越气,冒出个荒唐恶念:既然她们说自己不像男人,就做点大事证明给她们看一看。
7月25日,正逢亲戚家办喜事,夫妻俩前去吃酒,别有心思的黄全忠不停给妻子倒酒,等黄玉喝醉了才慢吞吞扶着她往回走,到家已经是晚上,张翠芳见女儿醉酒,女婿也有些脸红耳热,便赶黄全忠去外间睡,自己照顾女儿睡在里间卧室。
“酒壮人胆”,换成以往,黄全忠不敢对岳母的要求说半个“不”字,当晚却翻来覆去越想越气,睡到半夜,他悄悄摸去里间,趁张翠芳睡熟了没有防备,直接捂住她的嘴,强行要让她“帮忙”。
张翠芳惊醒,吓得拼命挣扎,试图叫喊,也弄出了动静,无奈旁边女儿睡得太沉,竟浑然不觉,反抗了半晌,张翠芳还是被黄全忠拖去外间。等黄玉醒来时,事情已经发生了,她只来得及听母亲哭诉从头到尾的经过,见丈夫也没否认,她险些气晕过去,一怒之下便报了警。
黄全忠没敢逃,守在家里等着警方上门询问,交代全部事实,与张翠芳所说的当晚细节能够相互印证。他声称自己很后悔,因为怀疑妻子有外遇,也因为感觉当多年上门女婿,成天守家里,活得“像女人”而感到憋闷,就做出了泄愤的禽兽举动。
事已至此,无论黄全忠怎么表达后悔的意思都晚了,其在被害人张翠芳熟睡的情况下为泄私愤,入室QF,使用暴力手段强行达成目的,违背张翠芳的意志,构成了QJ罪,应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过,黄全忠明知妻子报警,也未逃走,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系自首,或可根据案情从轻。
本案具体判决结果未知,但黄全忠一定会为他的糊涂之举付出牢狱之灾代价,经此一事,他和黄玉的夫妻感情只怕也岌岌可危,黄全忠从头到尾都因自己的男人身份感到委屈,却没想过,婚姻中无论男女都没有默认“地位标准”,所谓地位,看到是能力,与其抱怨别人不如强化自己